2021年南阳职业学院单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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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4 09:29:19

一、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阳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国标代码为14353,河南省招生代码为6389。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五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保证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与考核办法

第六条 招生对象:

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并已取得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普招文、理、艺术和对口类考生。
第七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本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和计划最终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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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考核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能测试进行测评。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91号)的 文件精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和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分专业、分时段、分批次、小规模自主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全程封闭考试管理,考场设在校内,考生到校进行综合素能测试,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停留。

四、报名和考试

第九条 报名方式: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21年4月7日9时至4月9日18时,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仅限报我校一所学校和5个专业志愿,同时需要填写是否同意调剂,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十条 领取准考证:
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于4月15日8:00至18:00登陆南阳职业学院官网打印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网址:http://www.nyvc.edu.cn。
第十一条 考试组织类型:
对高中毕业生,只需要参加综合素能测试,文化课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进行录取;对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统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能测试并依据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考试内容:
 (一)文化基础课考试
各类中职对口生源考生和社会考生采用统一试卷。    
(1)考试内容:内容依据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综合知识。    
(2)考试方式:三科试卷同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试卷分值:300分。    
(二)职业技能(综合素能测试)考核
(1)测试内容: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验操作(动手)能力等。 
(2)测试方式:形式为技能操作或面试。测试分值:总分300分。
第十三条 考试时间:
2021年4月17日
上午9:30—11:30  文化基础知识考试
下午2:00—5:00   综合素能测试
2021年4月18日
上午9:30—11:30  综合素能测试
下午2:00—5:00   综合素能测试
第十四条 免试入学: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凡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本人提出申请、考生所在学校确认、我校审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符合条件的考生于4月2日1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高考报名考生号、《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免试录取手续。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第十五条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命题:命题、考题印刷与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三)评分:文化基础知识测试在考试结束后,由教务科研部组织我校各院(部)成立评分小组,根据评分标准组织封闭阅卷,在考后2-3天内将成绩报给招生工作办公室;综合素能测试成绩当场评定。

六、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基础和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根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1年4月2日17:00前携带经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到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图书馆一楼东侧)办理相关免试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此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按照录取专业的培养方案安排教学,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九条 拟录取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七、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单招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普通三年制专业学费7500元/年,高速铁路客运服务、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学费8000元/年,两年制专业学费9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5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奖学金、助学金

(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

(二)助学金:一档助学金4000元/年,二档助学金3300元/年,三档助学金26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人。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部门,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报酬。

第二十四条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南阳职业学院。

八、附则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咨询方式、地址:

咨询电话:0377-60551111

监督举报电话:13343774466

微信公众号:南阳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白羽北路999号

邮编:474500

网址:http://www.nyvc.edu.cn

E-mail:11638977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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