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待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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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4 11:33:52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渠道,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发〔2020〕10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概况

【学校名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0838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1539号

邮编:730060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办学历史】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56年的石油部兰州石油学校和化工部兰州化工学校以及兰炼职工大学、兰化职工大学。1984年,直属中国石化总公司;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转制为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是甘肃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划归甘肃省管理;2005年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6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经甘肃省政府批准,挂牌成立了甘肃工业技师学院;2016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双一流”大学项目建设院校;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同年被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首批建设单位;2020年被评为全国文明校园。学校伴随着新中国第一座现代化炼油厂和第一座化学工业基地的建设而创建。

【核心理念】学校以“实·化”为核心理念,以“锲镂金石修身诚化”为校训,以“授人以渔化人以德”为教风,以“厚德砺能知行合一”为学风。

【机构设置】现设石油化学工程学院、应用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国际商务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印刷出版工程学院12个二级学院及成人与职业培训学院和石油化工技术等6个研究所(室)、15个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办学条件】学校位于中国版图几何中心——金城兰州,学校建筑面积35.96万平方米,建有60个校内实训基地、170个实验实训室,在中石油、中石化等知名企业建有173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学校资产净值超过10.1亿元,各类实训实验仪器设备总值3.25亿元。学校馆藏图书154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82.7万册)。

【师资队伍】学校有专任教师679名。其中:教授95名(含享受甘肃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10名,二级教授6名,三级教授16名),副教授243名,博士、硕士435名,“双师型”教师462名,兼职教师322名。2名校长书记获国家级“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称号,5名教师获“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称号;“石油化工技术”团队被评为首届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称号1名;18个教学团队被评为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有陇原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甘肃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8个,甘肃省教学名师7名,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19名,甘肃省“园丁奖”获得者13名,甘肃省师德标兵2名,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4名,首届十大“陇原工匠“1名。

【专业建设】按照“地方离不开、行业都认可、国际能交流、学生有发展”的办学思路,学校围绕中国特色高水平院校、高水平专业建设标准,努力培育“特色化、信息化、国际化”的育人品牌,全力推进“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建设。学校围绕产业办专业,把专业建在产业链上,形成了产业全链条人才供给体系,学校有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等国家示范专业4个和国家骨干专业10个,国家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2个。建成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骨干专业10个。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获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5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3门,省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20门;累计出版主编教材332部,25部入选国家规划教材。

【人才培养】学校秉承“遵循规律,追求特色,产教结合,突出技能”的办学理念,传承“铁人精神”,弘扬工业文化,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全国高职优质校,为甘肃职教提供示范和样板,成为欠发达地区高职教育的一面旗帜。进入新时代以来,学校积极探索现代职业教育规律,着力打造“工匠摇篮”,促使学生专业成才、精神成人、事业成功。建校65年来,培养了以“铁人”王进喜为代表的14万余名毕业生。杰出校友、全国优秀***员、党的十八大代表、十九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石化工匠”、中石化集团茂名石化分公司首席技师张恒珍以及被誉为“堵漏大王”、“钾盐专家”、“用数据说话”、“首席翻译”等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遍布祖国石化企业和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为石化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学校被誉为新中国石化职业教育的“黄埔军校”。

【招生就业】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可招生专业和专业方向为64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名,“十三五”期间,年均成人教育和短期培训学员19000余名。近年来,学生在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奖800余人次,其中国家一等奖和省级一等奖共200余人。为契合“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制造2025”战略等国家重大决策,学校推动行业文化深度融入育人全过程,将职业要求融入专业教育和就业教育之中,全方位提升学生的文化修养和职业素养,实现学生更高质量更好就业,使学生更好地服务行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98%,位居甘肃高校首位。

每年以中石油、中石化、万华化学、浙江石化等规模企业为代表的1000余家用人单位来校遴选毕业生。60%毕业生进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化工500强企业工作。学校毕业生就业在保持高就业率的同时,成功实现了高专业对口率、高起薪、高成长性、高就业稳定性和高就业满意度“五高”的就业质量目标。

【国际合作】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抢抓石化产业快速发展机遇,主动服务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建设和承揽工程的国内企业。为恒逸文莱PMB项目培养和输送了120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联合开展中-文“1+1+1”恒逸石化人才联合培养项目53人,该项目入选首批“中国-东盟高职院校特色合作项目”,是共建“一带一路”旗舰项目。

【学校荣誉】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星级示范学校’”“2009年中国十大最具特色高职院校”“2010中国十大最具就业力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示范案例50强”“全国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职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高职院校学生管理50强”“首批‘1+X’试点院校”“甘肃省2017年思想文化工作创新提名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甘肃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甘肃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甘肃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甘肃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首届甘肃十大杰出职业院校”等荣誉称号。

【收费标准】按甘肃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规定的标准(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执行。理工类专业450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43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

大数据与会计(中加合作)专业,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会计专业学费试行标准的批复》(甘发改价格[2020]170号)执行,学费10000元/学年,住宿费900元/学年。

【奖励与贷款】(1)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者3000元/学年,国家级和学院奖学金受奖面近50%;(2)每年评定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学习单项奖;(3)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4)对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和企业还设立一定的专项奖助学金;(5)现代学徒制专业录取学生,合作企业额外设置奖助学金。

二、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选择参加综合评价录取。

三、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须参加今年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并符合我校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招生相关专业规定的招生条件和身体要求。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综合评价录取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安排考务。具体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8:00至4月7日18: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http://art.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报名。综合评价的考生不再缴纳考试费用,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

五、考试方式

1.文化素质。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

2.职业技能。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招生学校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综合评价拟招生专业(普通招生专业)(最终以教育厅审核下发为准)

2021年综合评价拟招生专业(普通招生专业)

序号

所在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1

石油化学工程学院

石油化工技术

470204

三年

2

石油化学工程学院

石油炼制技术

470202

三年

3

石油化学工程学院

分析检验技术

470208

三年

4

机械工程学院

化工装备技术

470210

三年

5

机械工程学院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430201

三年

6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机电设备技术

460202

三年

7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

510103

三年

8

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三年

9

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过程控制)

510201

三年

10

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学院

物联网应用技术

510102

三年

11

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学院

大数据技术

510205

三年

12

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学院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510207

三年

13

国际商务学院

市场营销

530605

三年

14

国际商务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三年

15

国际商务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中加合作)

530302

三年

16

国际商务学院

电子商务

530701

三年

17

国际商务学院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三年

18

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三年

19

国际教育学院

商务英语

570201

三年

20

国际教育学院

应用英语(涉外工程)

570202

三年

21

国际教育学院

旅游英语

570203

三年

22

土木工程学院

工程测量技术

420301

三年

23

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三年

24

土木工程学院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440303

三年

25

土木工程学院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450203

三年

26

印刷出版工程学院

印刷媒体技术

480302

三年

27

印刷出版工程学院

印刷设备应用技术

480304

三年

28

印刷出版工程学院

印刷数字图文技术

480303

三年

29

印刷出版工程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三年

30

印刷出版工程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音视频制作)

510204

三年

(二)现代学徒制拟招生专业(最终以教育厅审核下发为准)

为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招生及人才培养工作,实现招生即招工,入学即就业,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与针对性。2021年我校在综合评价录取阶段拟与10家优质企业合作推行现代学徒制订单招生与人才培养。

2021年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

序号

所在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合作企业

1

石油化学工程学院

石油化工技术

470204

三年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石油化学工程学院

石油化工技术

470204

三年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3

石油化学工程学院

石油炼制技术

470202

三年

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

石油化学工程学院

分析检验技术

470208

三年

恒力石化(大连)有限公司

5

石油化学工程学院

高分子合成技术

470206

三年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6

应用化学工程学院

化工技术类

4702

三年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7

应用化学工程学院

化工技术类

4702

三年

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8

机械工程学院

化工装备技术

470210

三年

新疆新业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9

机械工程学院

化工装备技术

470210

三年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类

4601

三年

镇海石化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11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机电设备技术

460202

三年

镇海石化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12

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三年

江苏康众汽配有限公司

13

印刷出版工程学院

印刷媒体技术

480302

三年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

1.2021年现代学徒制招生录取与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同步进行。

2.录取考生报到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3.在联合培养过程中,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专业学生如未达到学校、企业、学生三方事先约定的要求,将取消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综合评价拟招生专业(大类招生专业)(最终以教育厅审核下发为准)

2021年综合评价拟招生专业(大类招生专业)

序号

所在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1

应用化学工程学院

化工技术类(精细化工技术、煤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工技术(有机化工)、应用化工技术(无机化工)、应用化工技术(公用工程))

4702

三年

2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类(智能焊接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601

三年

3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类(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

三年

4

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制造类(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4607

三年

(四)联合办学拟招生专业(最终以教育厅审核下发为准)

中加合作办学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是我校与加拿大荷兰学院签署联合培养协议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该项目经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甘肃省高职高专院校首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由我校国际商务学院和加拿大荷兰学院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大纲及考核方式。课程设置注重引进加方优质教育资源,将两校各自专业方面的课程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自课程及教学资源。学生在校期间,在学习专业基础课程、专业课程的同时,由外籍教师强化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重点专业核心课程由加拿大荷兰学院外籍专业教师主讲授课,核心课程采用全英语教学方式,教学资料由加拿大荷兰学院提供。其他课程采用双语教学方式。

大数据与会计(中加合作)旨在培养具有跨国会计核算和结算服务能力的国际化人才。采用3+0的办学模式,学生三年在中国学习,修完培养方案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专科毕业证,同时获得加拿大荷兰学院颁发的会计技术专业专科毕业文凭。学生也可以在学习一年后或两年后前往荷兰学院继续完成剩下的一年或两年的学习。

备注:

(1)联合办学培养招生录取与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同步进行。

(2)录取考生报到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七、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第一次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二)志愿填报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第一次填报志愿在报名时即4月1日-7日同步填报,征集志愿4月18日填报。

八、投档录取

(一)投档原则

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A、B、C、D分别赋分为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除信息技术外9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中各学校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由考生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组成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投档。

(二)录取

1.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综合评价第一次填报志愿录取于4月15日至4月17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于4月19日进行。4月20日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4月20日至4月22日由院校督促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2.已被综合评价录取和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九、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要求

(一)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并填报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提交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十、录取结果查询及确认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予以公示,考生在公示期间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待确认结束后上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录取结果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或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lzpcc.com.cn/)查询录取结果。

十一、新生报到和复查

1、综合评价录取考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处理。

十二、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监督电话:0931-7941578。

十三、日程安排

综合评价招生日程安排:

内容

时间

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

4月1日8:00至

4月7日18:00

录取时间

4月15日至4月17日

征集志愿报名时间

4月18日

征集志愿录取时间

4月19日

公布录取结果

4月22日

确认录取结果

4月20日至4月22日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

邮政编码:730060

学校网址:http://www.lzpcc.com.cn

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lzpcc.com.cn/

联系电话:(0931)7941284794179479416267941613

传真:(0931)7941364

微信公众号:shzsjy

说明: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2.本章程最终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复为准。

3.本章程由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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