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2021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办学层次、类型
学校全称: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768(国标码)
学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文教园 邮编:361102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院简介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坐落于美丽温馨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学校创办于2002年,2004年2月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建校,具有面向全国高考统一招生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06年9月迁入厦门市翔安区文教园;2009年12月通过首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6年10月以优良的成绩通过高等职业院校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校规划占地524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超过8000人,校内实训室111间,校外实训基地107家,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473.08万元。
学校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对接厦门市和福建省重点产业集群,学校现设有32个专业,构建新工科、现代服务业及创意艺术为主体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相结合的办学格局。学校不断创新办学机制,深化产教融合,除校企深度共建专业外,还校企共建航空旅游学院、腾讯云互联网学院、中兴智慧学院、海外学院、健康管理学院等5个二级学院,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成效显著。
学校恪守“至诚至善、唯真唯美”校训,坚持“以人为本、德技双馨、产学融合、国际视野、共赢典范”的办学理念,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特色鲜明。学校是厦门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YBC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中国物流学会产学研基地、沙盘模拟经营实训示范中心、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厦门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厦门市“5A级平安校园”、厦门市“巾帼文明岗”、厦门市总工会“四星职工之家”等。
三、办学特色
1、以新工科专业为主,深化产教融合,创新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模式。
2、以生为本,打造独具华天特色的“自强自律、自创自翔”(四自)精细化辅导学生品牌。
四、高职分类招考招生计划
2021年高职分类招考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五、外语语种、招生要求
1、外语语种:各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不限,没有口试要求。
2、招生要求: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航空类(空中乘务、民航运输服务)专业由于行业就业特殊性,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不符合面试条件者,拟转入其他专业。面试要求如下:1、身高:女生162-174cm,男生172-184cm;2、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肤色较好,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内外八字;3、听力正常,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标准;4、无色盲色弱、斜视、狐臭;5、无活动的、潜在的急、慢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请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
六、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2021年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2)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3)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4)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考试院公布的时间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
七、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1、2021年我校高职分类招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2、退费办法: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关于学生退费的有关规定标准。
八、学历文凭及奖助政策
1、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由我校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2、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进步、表彰先进,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贫困生补助专项基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厦门市政府助学奖金,此外还有学校助学金等。二是实行各种奖学金制度,对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分别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等级奖学金等。
九、新生入学及其他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站:www.xmht.com
咨询电话:0592-7767777、3873999
传 真:0592-3873988
招生监察、投诉电话:0592-7767888
E- Mail : xmhtzsb@163.com
地 址:厦门市翔安新店洪钟大道5088号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邮 编:361102
凡有意向报考我校的考生,欢迎来电、来访咨询或登录我们学校网站查询我校办学情况和相关招生资讯。
十、附则
1、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二0二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