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南洋职业学院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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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6 15:06:24

一、学校简介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创办于2000年,是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全国高考统招和独立颁发国家承认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海内外热心教育的十五位学者、企业家联合发起创办。学校下设九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近万名。

学校地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位于翔安文教区,占地587亩,设计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由瑞士著名建筑师设计,集数字型、环保型、生态型于一体。校园内湖光涟漪,绿树成荫。教学楼、学生公寓、标准田径场、创业活动中心、图书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现代化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宽敞洁净。学校秉承以人为本、特色办学、全面育人的办学理念,坚持创新型、创业型、开放型办学,注重培养外向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专职教职员工和从厦门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新加波南洋理工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跨国公司和研究机构聘请的兼职教授、副教授、讲师六百余人。

学校地处经济特区,拥有开放办学和开放就业的先决条件,深受企业青睐。国内外企业来校预订大量人才,毕业生供不应求。学校设立了1000万元大学生创业基金,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创业,为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郑智勇获得首批创业基金支持,为反哺母校的扶持,成功创业后捐赠“慧赢教育创业基金”100万元支持学弟、学妹创业。

二、招生层次

学院全称: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111(全国代码)

办学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文教区

招生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本次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入学后修完全部学业,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家承认、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1年高职分类招考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出版的《福建招生资讯—2021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四、招生要求

1、外语语种:不限。

2、各个专业均无性别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组织机构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严格按福建省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六、录取规则:

高职分类招考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颁布的有关高校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我校认真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同时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和志愿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对待各志愿(包括常规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

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征求志愿。对征求志愿进档考生参照常规志愿录取规则执行。

面向高中生招生录取规则:

执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考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面向中职类招生录取规则:

高职分类招考实施“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办法,即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2021届普通高中类考生和中等职业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七、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校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已上报厦门市教育局及厦门市发改委。

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我院网站(http://zs.ny2000.cn/cn/index.htm)。

2、住宿费收费标准:

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1980元/生.学年(安装空调)。

3、代办费收费标准:

教材及考务费:每人每学年700元,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毕业前余额退还。

生活用品:新生入学时一次性缴纳代办费68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不得盈利”的原则。

4、体检费:30元/生。

5、退费办法:

凡各种原因退学的学生,按照(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八、联系方法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登录我院官方网站查阅我校办学情况、招生资讯。

学校招生办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文教区南洋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61101    招生办咨询电话:0592-51152998807119(24小时)

招生办传真:0592-5061178     招生监察、投诉电话:0592-7769396

网址:www.ny2000.com           电子邮箱:xmnanyang@163.com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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