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浏览
2015-04-05 14:12:26

第一章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学校国标代码:13790

  第九条办学地点:河南郑州中牟青年西路38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和后勤保障安全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为已取得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文科、理科、对口考生。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5 年单独招生计划2000人,单独招生试点专业和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1

种子生产与经营

3

80

3600

2

园艺技术

3

80

3600

3

植物保护

3

80

3600

4

园林技术

3

80

3600

5

畜牧兽医

3

80

3600

6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3

80

3600

7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80

3600

8

数控技术

3

80

3600

9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80

3600

10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80

3600

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80

3600

12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80

3600

13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80

3600

14

食品加工技术

3

80

3600

15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80

3600

16

财务信息管理

3

80

3300

17

市场营销

3

80

3300

18

电子商务

3

80

3300

19

连锁经营管理

3

80

3300

20

物流管理

3

80

3300

21

旅游管理

3

80

3300

22

酒店管理

3

80

3300

23

烹饪工艺与营养

3

80

3600

24

商务英语

3

80

3300

25

文秘

3

80

3300

  第十四条考试科目及办法。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试由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一份试卷,总分450分(三个科目各占15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动手能力等,考试形式为面试,总分150分。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基础、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潜质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院网站公示三天,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5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5年高考。

  第十六条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七条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五章 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十八条 学费参看招生专业计划表;住宿费400-800/年。

第十九条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

学院奖学金:学习标兵2000/年;一等奖:1500/年;二等奖:1000/年;三等奖:500/年。

第二十条 勤工助学及困难资助:学院建立、健全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院设立有勤工助学部,为学生提供校内外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经省招生办审核批准后,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部门: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河南郑州中牟青年西路38号(邮编:451450

咨询电话:(037156786820567868215678682367290999(兼传真)

http://www.hnca.edu.cn

E-mail: zb13790@163.com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历年试题New 更多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