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1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考生毕业院校为我省普通本科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以及举办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等学校。
(2)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1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20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我校的一个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
2.报名条件
(1)考生应符合湖北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报名资格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能如期毕业。
(2)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及对应专科专业一览表》(附件1)。
2.我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专项优先、空余统筹”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当专项报考总人数不足出现专项计划空余时,将专项计划空余量调整至普通考生计划使用。当某专业报考人数不足出现计划空余时,将该专业空余计划调整至其他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使用。
3.2021年5月28日前,我校在湖北民族大学官网https://www.hbmzu.edu.cn/公布招生计划的调整情况。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湖北省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13日8:00至2021年5月16日18:00。统一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为http://zsb.e21.cn。具体报名流程请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考生须知》。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1)符合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从“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三种类型中选择其中一种类型报考。
(2)一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高校的一个专业,报考时请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
(3)5月13日—5月16日,考生可查看分专业报名情况,并填报和修改志愿。
(4)5月17日8:00—18:00,学校进行专业志愿审核。考生可于5月17日18:00后查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
(5)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于5月18日8:00—17:00通过报名平台更正一次志愿信息,学校于5月19日8:00—17:00对更正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志愿终审,考生可于5月19日17:00后查阅志愿终审结果。
(6)志愿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5月17日8:00—5月20日14:00下载打印《2021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
2.学校专升本招考系统确认。因疫情防控原因,为减少考生出行次数,方便考生顺利应考,我校实行在线资格审查。请通过志愿审核的考生在5月20日18:00—5月21日24:00扫描下列二维码,关注“湖北民族大学微服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菜单,选择“专升本”版块,完成用户注册后进入湖北民族大学招考系统,按提示在线提交报名所需的全部材料。
3.考生在线提交的材料清单:
(1)报考“普通考生”类别的考生,需提交:①《2021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②居民身份证扫描件;③“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2)报考“专项计划考生”类别的考生,需提交:①《2021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②居民身份证扫描件;③“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④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证明材料。
(3)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需提交:①《2021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②居民身份证扫描件;③“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或毕业证书扫描件;④《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扫描件;⑤《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免试就读的,需提供:①《2021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②居民身份证扫描件;③“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或毕业证书扫描件;④《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扫描件;⑤《退出现役证》扫描件;⑥《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表》(附件4);⑦个人立功受奖登记表;⑧学校核实函等文件扫描件。
(5)所有考生于5月24日18:00后登录“湖北民族大学专升本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6)考生对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考生因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造成的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无法参加正常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安排及要求
1.考试形式:现场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2.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考试科目为英语,总分为100分。英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英语考试大纲见《湖北省2021年普通专升本<大学英语>考试大纲》(附件2)。专业课实行学校自主命题、阅卷,总分为100分。各专业课考试科目及主要参考教材见《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及主要参考教材一览表》(附件3)。
3.考试时间:2021年6月19日上午9:00—11:00,英语; 2021年6月19日下午15:00—16:30,专业课。
4.考试地点:考场设在湖北民族大学桂花园校区教学楼,考生请于6月10日后在湖北民族大学专升本招考系统查询考场信息和考试须知。
5.考试证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缺一不可。
6.准考证打印:考生于6月18日前登录“湖北民族大学专升本招考系统”自行打印。
7.成绩查询:6月24日以后考生通过“湖北民族大学专升本招考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8.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于6月24—25日内,填写《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5)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登分错漏。复核结果于6月26日在湖北民族大学官网https://www.hbmzu.edu.cn/公告。
五、录取规则与程序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根据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各专业分别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分相同,按英语成绩排序录取;英语成绩也相同的,再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录满为止。不同类别考生具体录取程序如下:
(1)专项计划考生录取。①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根据录取规则,按专项计划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规定专项计划。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 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普通考生录取。①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在普通考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②补录。第一轮录取结束后,若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若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由湖北省教育厅统一在报名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报考我校补录计划。我校按招生简章规定和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3)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在计划指标内按录取规则依次录取。对申请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湖北民族大学官网https://www.hbmzu.edu.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2.拟录取名单公示:6月28日前,我校通过湖北民族大学官网https://www.hbmzu.edu.cn/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经省教育厅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我校将于7月15日左右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
1.报名费: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学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80元/生。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务必于5月25日24:00前扫描“湖北民族大学财务处缴费二维码”缴纳报名考试费。资格审查通过逾期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费。
2.被我校录取的2021年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21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七、学籍复核及入学政策
1.已录取的学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向录取专业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部)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或未有足够证据证明是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无故未能按期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详细要求见《湖北民族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2.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学籍注册。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学校学籍管理办法予以处理。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3.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制2年,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学习后,不得申请转学或转专业。学籍管理按照我校学籍管理办法执行。在校期间与其他普通本科生一样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待遇。
4.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就业按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政策执行。
八、其他须知
1.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在湖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和有关规定要求。
2.学校成立普通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组织专升本工作,确保专升本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考生资格审查要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报到、入学等招生和培养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普通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中,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和学籍资格。
4.对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不参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进行专升本的招生宣传、考试辅导工作。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的非法招生宣传和考试辅导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6.我校相关考试、录取等信息将通过湖北民族大学专升本招考系统、湖北民族大学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联系方式
教务处:0718—8437552转8002
招生办公室:0718—8277808、8269469、8299029、8456008
举报电话:0718—8437552转8006
学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
邮政编码:445000
湖北民族大学官网:https://www.hbm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