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制定《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我校2021年专升本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执行。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学校代码:10439
(二)学校校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济南校区);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泰安长城路校区)。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二、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二)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招生监督机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三、专升本具体要求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
1.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考生报考专升本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我国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专科学习期间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2021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5.应届专科毕业生须通过毕业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评获得学校推荐资格,或通过我校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应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经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的)均具有报考资格;应往届退役大学生士兵(指专科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退役人员)均具有报考资格。
6.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所学医学类专业应保持相同(专科中医骨伤专业除外,升本时对应本科中医学专业)。
(二)报考资格获得方式
1.生源学校推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报考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1)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40%。同专业使用不同人才培养方案的,可按培养方案分类排序。
(2)参加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生源学校负责审定。
2.考生自荐。未获得生源学校推荐资格的学生,可以向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进行自荐,通过我校组织的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后可以获得报考我校的资格。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实施方案》。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经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的建档立卡考生应于3月1日前向生源高校提出申请,由生源高校整理汇总,将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省教育厅会同省扶贫办审核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开展报名工作。
4.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于3月18至19日到考试地点所在市的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专科(高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考生需携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及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语种证明)、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具有山东省辖区户籍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升本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考试时间和科目
2021年普通专升本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5月8日—9日。考试科目为4门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程为非英语的考政治)、计算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分为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Ⅱ、高等数学Ⅲ)。具体请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最新文件通知。
(五)招生录取
1.录取规则
(1)生源学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
(2)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自荐考生,如果达到我校该专业投档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不足40%的按40%执行。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不足40%的按40%执行。
(5)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要求,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试升入本科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具体办法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参军立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鲁教厅办发〔2016〕8号)执行。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我省高校应届高职毕业生,具备保送至本科高校深造的资格。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入学政策
被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及本人档案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予以清退。专升本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四、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毕业证书及学位
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青岛路6699号(济南主校区)邮编:250117
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泰安校区)邮编:271016
联系部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531-59556875,0538-6231707
自荐测试电话:0531-59556802,0538-6229810
联系邮箱:zsb@sdfmu.edu.cn(招生),kwzx@sdfmu.edu.cn(测试)
学校网址:http://www.sdfm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enrollment.sdfmu.edu.cn
七、其他事项
(一)专升本相关事宜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
(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不举办专升本考前辅导班,不编印相关考试资料。
(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四)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章程由山东第一医科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