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 [2021]45 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 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由乐山师范学院与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吉利学院联合完成 2021 年专升本计划。结合我校专升本工作实际,现就 2021 年联合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招生规定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基本条件
1.协议学校对口专业的 2021 届全日制普通应届专科毕业生(含五年制高职和高职单招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2.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
3.所修读专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五学期所有课程全部合格,能按期毕业并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4.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二、组织机构
乐山师范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吉利学院分别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 2021 年专升本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计划数编制充分考虑学校办学定位、学校承载力等因素,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专升本计划不超过所有对口协议学校对应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 20%。升本学生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升入对应本科专业学习,专业对应情况详见《2021 年各专业专升本对口升本学校及专业》(附件 1)。
四、选拔程序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3 月 17 日—3 月 25 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专升本选拔。在规定时间内,学生应按要求及时向所在院校提交《乐山师范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吉利学院 2021 年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申请表》(附件 2)(填表时请认真阅读表上注意事项);申请保送、免试录取、优先录取、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贫困生同时提交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初试
各院校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拟定初试方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学生前五学期专业课平均学分成绩(专业课平均学分成绩=∑(专业课程学分×课程成绩)÷∑专业课程学分)、思想行为表现、获奖评优等,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复试。各院校复试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对应专业专科毕业生总数的 50%以内。
各对口院校应就复试学生名单、学生前五期专业平均学分成绩(即初选成绩)以及申请“保送”、 “免试录取”、“优先录取”、“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生”等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3.复试
初选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参加主考学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复试。复试时间:5 月 22 日,复试科目:《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不参加《大学语文》考试,加试《汉语言文学专业综合》。加试课程考试时间与对应替换科目的考试时间相同。若考生缺考一科则按放弃专升本资格处理。
4.录取办法
(1)“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完成”。学校根据“专升本”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复试平均成绩的 60%+初选成绩的 40%)和“专升本”计划,综合各院校生源质量和志愿填报情况,分层分类,按择优原则,一次性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专科专业可同时对应我校与分流学校相关专业的,按专业排名前 10%的学生录入乐山师范学院就读,排名 11-20%的学生录入相应调剂学校就读。
(2)保送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20]3 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保送“专升本”。
(3)免试录取
学生在专科学习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院校初审,我校复核,可免试录取:①获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须盖有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公章);②获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免试录取名额占相应专业计划数。
(4)优先录取。专科学习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优先录取:①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②参加上级行政部门举办或发文认可的学科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等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一等奖、省挑战杯三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③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科技文化创新活动取得较高水平成果(如专利、省级及以上项目、公开发表的作品或论文等(排名第一));④教育扶贫顶岗支教一年及以上,表现突出,被评为学校“优秀实习生”的学生。
(5)退役士兵单列计划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 431 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经所在院校推荐、我校审核,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复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 6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6)建档立卡贫困生专项计划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按照对口升本学校“专升本”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 20%。
(7)专升本复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参加复试学生的复试平均成绩、初选成绩、“专升本”综合成绩可通过乐山师范学院教学部网站查询,凡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 3 天内向生源学校教务处提交书面查卷申请。
拟录名单由录取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预录取名单经公示并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后,由录取学校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五、注册与复查
1.经“专升本”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其他说明
1.学费、考试报名费标准
(1)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分别按升入学校当年相应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2)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相关规定,参加“专升本”复试的学生缴纳考试费 80 元/人。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专升本”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学籍管理
(1)“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专科培养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升入学校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录取学校应予以核对确认,符合要求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 “专升本”入学资格。
(2)“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按升入学校的学生管理、教务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其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专升本”学生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及学分由升入学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对应课程成绩及学分,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 40%。“专升本”学生应按规定对未曾获得学分的相应本科专业课程予以补修。
3.证书的颁发与授予
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按照所在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升入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由升入学校颁发学位证书。按《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 “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若毕业未达要求者,颁发本科结业证书。
4.监督保障机制
(1)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和要求做好专升本选拔工作、切实保证选拔质量。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2)学校将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严历查处违反规定的人员。
(3)我校“专升本”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投诉电话: 0833-2276324。
(4)招生咨询电话
乐山师范学院:0833-2277922,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 778 号。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0838-3209301,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路 59 号。吉利学院:400-630-2020,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成简大道二段 123 号。
本简章由乐山师范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吉利学院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