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1 年“专升本”工作,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四川警察学院2021 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选拔方式及原则
采取考试选拔方式,坚持择优选拔原则。
二、选拔对象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应届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三、对口专业及计划
按照“专业对口”原则,根据教育部专科专业目录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要求,经双方学校商定,本次“专升本”专科专业为法律事务、司法警务和刑事侦查技术,录取本科专业为法学。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计划,本次“专升本”计划总数为148人,具体专业及计划见下表。
注:以上计划数最终以四川省教育厅核准数为准。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 号)要求,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提出保送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免试录取。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 号)要求,在专科阶段应征入伍退役的考生录取计划单列,按退伍考生报名人数的60%录取。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考生可提出免试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免试录取。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实行专项计划,按建档立卡贫困考生报名人数的20%单独录取。
四、报考条件
1. 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学习成绩优秀,未因成绩原因受到学籍处理;
3. 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五、报考程序
1.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相关专业的2021 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报名费80 元/人。
2. 考生填写《四川警察学院“专升本”考试报名表》(附件1),并交学生所在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和报名费由考生所在学校汇总后于4月9日前分别交四川警察学院教务处和财务处。
3. 四川警察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并公示复审情况及参考学生名单。
六、考试
1. 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考学生(除免试推荐生外)均需参加四川警察学院统一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
2. 考试科目: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刑事法学(含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3. 考试时间:2021 年5 月22日(星期六)
上午: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
下午:刑事法学
4. 考试大纲(见附件2)。
5. 考试地点: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6. 成绩公示:考生成绩及排名将在四川警察学院校园网上进行公示。若有异议,可持本人申请经考生所在学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四川警察学院教务处查询。
七、录取
1. 本次专升本采取分批一次录取。第一批对退役士兵考生单列计划和建档立卡贫困考生专项计划进行录取;第二批对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按计划数进行录取。因故取消或放弃入学资格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录取。
2. 严格遵循择优选拔原则。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相同分数情况下,按照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省优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有特殊专长学生、退伍士兵考生、建档立卡贫困考生、少数民族学生的优先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拟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示后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教育厅审批后的正式录取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八、学籍管理
1. “专升本”录取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2.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单独编入本科法学专业三年级学习,专科阶段所修相同或相近课程将参照《四川警察学院关于学籍异动学生的成绩(学分)认定办法》(川警院教[2006]06号)进行认定,认定学分数原则上应达到已获取学分数的40%至50%。
3. “专升本”学生的学籍管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毕业资格按学校毕业审核程序进行审核,符合毕业条件的将颁发四川警察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进行注册,符合授位条件的将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证书并进行注册。
九、监督和咨询电话
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举报电话:028-86112616
四川警察学院监察处监督电话:0830-2283231
四川警察学院教务处咨询电话:0830-311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