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 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与成都东软学院、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吉利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联合完成 2021 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为保证专升本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东软学院、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吉利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2021 年专升本联合招生简章。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东软学院、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吉利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分别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 2021 年专升本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选拔范围与报考基本条件
第三条 选拔范围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2021 年“专升本”选拔对象为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与我校签订正式协议的相关院校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2021 届)毕业生(含五年制高职和高职单招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第四条 报考基本条件
参加 2021 年“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省内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含五年制高职和高职单招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二)在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后续学业。
(三)在专科学习期间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第五条 报名
(一)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校提交《2021 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专升本”联合招生报名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生报名时默认报考志愿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在填写服从调剂的前提下,最多可填报 3 个调剂志愿(3 所高校)。若未填写服从调剂,则视为放弃调剂。
(三)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审核报考学生的报名资格,并将报考学生的报名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要求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审核。
(四)学生所在学校将审核通过的报考学生名单在该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五)根据《四川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川发改价格〔2017〕467 号)文件规定,专升本考试费按每生 80 元收取,考试报名费由专科学校统一收齐后交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计划财务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第六条 招生计划
备注:1、拟调剂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录取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2、学杂费收费标准,见各学校官网公示的收费标准。
第七条 考试科目
注 : 以 上 课 程 考 试 大 纲 请 查 阅 成 都 信 息 工 程 大 学 教 务 处 网 站(http://jwc.cuit.edu.cn)。
第八条 考试时间 5 月 22 日,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第九条 “专升本”考试工作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成绩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统一对外发布,考生可登录学校教务处网站查询。
第五章“专升本”录取工作
第十条 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的录取,然后再进行其他考生的录取。
第十一条 考生须完成所有考试环节,若考生缺考、考试违纪、单科考试成绩为 0 分,不进入专升本录取环节。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按招生专业分配,招生计划不分配到专科学校。
第十三条 结合招生计划、专升本考试成绩、学生报考志愿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的招生计划录取完成后,拟调剂学校开展录取工作。根据报考志愿分专业按专升本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 若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将进行志愿征集。
第十五条 按专业录取时,当考生的专升本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专升本考试的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综合科目考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六条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 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 6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以“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第十七条 符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单独录取,录取比例 20%,以“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八条 拟录取名单由录取学校发布,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
第六章 培养管理
第十九条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专科培养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本科专业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录取学校核对确认,符合要求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其档案及其就读、学生管理、培养管理、教学管理分别按录取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按录取学校标准缴纳学杂费。
第二十一条 录取的学生按录取专业升入录取学校本科三年级学习。学生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签发由录取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学生达到录取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录取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615 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位条件者,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专升本”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联合招生本科院校信息与咨询(按学校拼音顺序排序)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咨询电话:028-85967803 联系人:吴老师
学校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 24 号
航空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 24 号
龙泉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幸福路 10号
成都东软学院
咨询电话:028-64888059 联系人: 吉老师
学校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青城山镇东软大道 1 号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咨询电话:028-87979000;028-87979220;028-87979300
联系人:张老师
学校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广场路北二段 60 号
吉利学院
咨询电话:028-63286222 联系人:陈老师
学校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东部新区成简大道二段 123号吉利学院招生就业部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咨询电话:028-37600211 联系人: 胡老师 刘老师
学校通讯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 1 号
第二十四条 纪律监督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联合招生学校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及相关章程等文件做好专升本选拔工作,切实保证选拔质量。学校将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的人员。为了确保“专升本”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公开、公平与公正,我校设置纪律监督电话:
纪委办公室:028-85966475
教务处:028-81511267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工作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