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2021年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该项工作平稳有序高效开展,根据《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与成都文理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吉利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以下通称“调剂学校")联合开展2021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特制定2021年度“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总体要求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组织实施“专升本”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校和调剂学校分别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2021年专升本工作。
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校**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纪委办、学生处、计财处、教务处、考试中心、招生就业处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纪委办、学生工作处、计财处、教务处、考试中心、招生就业处、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并组织实施“专升本”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考试中心主任担任,负责“专升本”选拔工作日常事务处理,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报考对象、条件
1.“专升本”的报考对象与我校签订“专升本”协议的学校2021届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含五年制高职和高职单招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2.“专升本”的报考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3.违纪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能参加“专升本”选拔。
四、录取专业要求
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为“专升本”基本前提。“专升本”学生只能升入录取学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以保证专业学习的必备基础及本科阶段学习的连续性,具体情况如下:
3.考试时间: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间为90分钟/门,其余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门。
4.“专升本”综合成绩构成原则如下:
“专升本”综合成绩=专科阶段所修课程考核平均成绩*30%+“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70%。
七、录取政策
学校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的录取规则,不进行递补录取。
1.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时,如同一升本专业有多个院校可录取,可同时填报多个平行院校志愿,录取时,对报考同一本科专业的考生按“专升本”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一个队列,按高分者优先投档规则进行一次性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2.考试选拔录取
学校根据考试类别和“专升本”综合成绩划定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基础上,按照考生“专升本”综合成绩和平行志愿在录取专业计划内进行录取,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1)普通计划
按照考生“专升本”综合成绩和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在“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结合选拔考试平均成绩,从高到低选拔录取;选拔考试平均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拔录取。
(2)退役士兵单列计划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按志愿录取,录取比例为报考人数60% (以本科学校为单位)。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升本专项计划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后,实行“专升本”专项计划,按志愿录取,录取比例为报考人数20% (以本科学校为单位)
(4)“专升本”考试有缺考科目者,不计入报考人数,不予录取。
3.免试录取.
(1)保送录取
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通过学校资格审核,可保送录取。
(2)获军功录取
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获军功录取计划单列。
(3)获奖录取
在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须加盖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或“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奖励获得日期须在专升本报名前)免试录取。获奖录取计划数不超过各专业录取计划的50%;如符合获奖录取条件人数大于获奖录取计划数,将结合原在校期间专科阶段所修课程考核平均成绩,从高到低选拔录取;未被录取的获奖学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通过选拔升入本科层次学习。
4.录取顺序
专升本录取按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大学生退役士兵,第二批次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第三批次为所有未被录取考生,每一批次均按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八、学籍管理和培养方式
录取通知书由录取本科院校填发。升本学生于2021年9月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录取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编入相应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标准学制2年,按相应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读。
九、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录取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后实际学习时间填写;符合录取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学校专升本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 0832-2341639。“专升本”工作招生期间,学校设置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联系电话: 0832-2340599。学校纪委同时也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 0832-2341639。
调剂学校咨询和申诉电话:
成都文理学院028-61561721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028- -87213722
吉利学院028-63286000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0838- -3209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