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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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6 16:44:22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浙江省2021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精神,2021年我校将继续进行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的工作。

一、招生计划

二、报名专业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高职高专学习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我校公布的专业范围对口(见附表1)。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核实报考专业的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引发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浙江省统一“专升本”考试

(一)考试科目:

(二)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三)考试日期为2021年4月11日,上午考高等数学、大学语文(9∶00~11∶30),下午考英语(14∶30~17∶00)。

(四)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设区市。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天,考生可熟悉考场。

(五)命题、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上旬(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为准)。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核查申报。

四、录取

(一)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二)最低控制线

评卷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类别计划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

(三)投档办法

按8个招考类别分别对考生总分排序,并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高校+专业)顺序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高校和专业,即投档到该高校该专业。

(四)投档比例

原则上为1:1,同分考生一并投档。

(五)高校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就读的高校于2021年7月5日前审核确认拟录取考生高职高专毕业资格,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不能如期毕业者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学籍管理

(一)报到注册和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2021年7月5日前取得的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缺一不予报到。未按时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或未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学费按升入学校同届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艺术类专业新生,报到地点为我校下沙校区;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的各专业新生,报到地点以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通知为准。

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文凭表述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与高职联合培养的各专业新生,由联合培养的高职院校负责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详见当年入学须知。

(二)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其他

艺术类专业新生,其考生档案寄送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与高职院校联合培养的各专业新生,其考生档案寄送至将就读的高职院校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详见当年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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