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徽信息工程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新芜经济开发区永和路1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21年计划招收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300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科门类 | 计划数 | 招生专业范围 |
工商管理 (创新创业方向) | 2年 | 管理学 | 90 | 专业不限 |
环境设计 | 2年 | 艺术学 | 90 | 艺术设计类 建筑设计类 |
英语 | 2年 | 文学 | 120 | 专业不限 |
说明:所有计划都面向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各专业录取参加免试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0%。
六、报名考试:
(一)招生对象: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10:00至3月31日16:00。
2.报名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脑登录zsbbm.ahzsks.cn,注册后绑定微信号和手机号码。按照报名页面指引,完成信息填报、微信小程序采像、缴费等报名流程。考生自主选择报考一所本科院校的一个招生专业。具体报名流程及要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3.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120元/生标准缴纳。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且在毕业院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截止时间4月2日17:00。
4.免试考生申报办法:
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符合皖教高〔2020〕2号和皖征〔2020〕7号文件规定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4月3日-4日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拍照)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我校指定邮箱(邮箱地址:jiaowuchu@aiit.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2021年免试证明材料”。4月6日-7日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报教育厅审核。4月9日我校将通知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4月12日我校将组织免试考生进行面试并将面试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三天。面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笔试。
(三)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课科目两大类。招生考试实行“2门公共课(各150分)+2门专业课(各150分)”的测试方式,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序号 | 招生专业 | 公共课 考试科目 | 专业课考试科目 | 备注 | |
科目1 | 科目2 | ||||
1 | 工商管理 | 1.大学语文 2.英语 | 管理学原理 | 综合面试 | 各专业单科考试科目分值为150分。具体各专业考试内容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安徽信息工程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大纲》 |
2 | 环境设计 | 1.大学语文 2.英语 | 设计史 | 专业实践综合 | |
3 | 英语 | 1.大学语文 2.英语 | 综合英语 | 翻译与写作 |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序号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1 | 大学语文 | 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 |
2 | 英语 | 2021年4月17日下午14:00—15:30 |
3 | 专业课科目1 | 2021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 |
4 | 专业课科目2 | 2021年4月18日下午14:00开始 |
(2)考试地点:公共课考试地点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各招生院校。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请以准考证上的考试信息为准。
3.报考工商管理专业的注意事项:
(1)专业课科目2《综合面试》分值为150分,其中综合能力面试100分、综合能力证明材料50分,详见学校公布的工商管理专业《综合面试》科目考试大纲;
(2)报名缴费结束后,学校对于报考工商管理专业的考生提供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审核;
(3)所有综合能力证明材料电子版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邮箱地址:jiaowuchu@aiit.edu.cn),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2021年专升本证明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17:00。包括以下证明材料:
①学科竞赛类相关证明材料;如“挑战杯”、“互联网+”、“创新、创意和创业”等(线上审核);
②发明创造类相关证明材料;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线上审核);
③创新创业相关证明材料。如“创业计划书”、“项目工商注册及运营证明材料”等(线上线下审核);
④其他证明材料(线上审核)。
七、招生录取
(一)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招生录取。学校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在录取管理上,严格遵守“二十六不得”、“十条禁令”,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执行《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规定:“安徽省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
(三)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经我校面试通过,可直接录取。
(四)录取细则:
1.录取办法:
(1)对于有科目缺考、单科成绩零分、报考英语专业两门专业课总分低于1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各专业根据公共课和专业课成绩合计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项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单项排序为:专业课科目2、专业课科目1、公共课科目1、公共课科目2,若四项成绩全部相同,根据考生提供的高职高专阶段学业成绩总表录取。
2.调剂办法:
(1)校内调剂:分专业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分专业计划互相调剂。
(2)校外调剂:校内调剂结束后,生源仍不足时,接收校际之间调剂。在公布缺额计划后,接收2021年专升本报名考试未被录取且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调剂,同时也接收相近专业调剂:工商管理专业接收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专业调剂,环境设计专业接收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绘画、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调剂,英语专业接收商务英语专业调剂;调剂细则:以公共课成绩的70%和专业课成绩的30%合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照单项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单项排序为:公共课科目1、公共课科目2、专业课科目2、专业课科目1。如出现若干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五)录取公示:
经校招生领导组研究确定免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aiit.edu.cn/)公示,公示一周后报省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六)新生报到和复查:
1.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录取确认学生名单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我校即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个人档案等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学籍复查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其入学资格无效。
3.发现有材料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等行为的考生,将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证书颁发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 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九、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工商管理:18000元/年,环境设计:21000元/年,英语:18000元/年。
十、其他须知
(一)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高[2020]2号文件精神,我校及教职工不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不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场所,高校人员不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活动,社会上所有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
(二)为便于学校与考生的联系,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所有考试信息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xx.aiit.edu.cn/)和微信小程序(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发布,广大考生应适时关注,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关于校区:工商管理、环境设计和英语专业均就读于新芜校区。
十一、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一)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和考生满意的选拔环境,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凡属评审、考试、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学校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参与和监督,对发现和查实的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的招生工作要主动接受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