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皖江工学院专升本招生章程

皖江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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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9 14:41:00

皖江工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皖江工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 333 号

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区河海中路 666 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1、所有计划均面向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2、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各专业计划总人数的 10%。

3、退役士兵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的 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

   六、招生对象

1、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2、安徽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七、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段为 2021 年 3 月 26 日 10:00 至 3 月 31 日 16:00。

2.毕业生报名办法

考生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安徽招生考试”进行报名。

具体报名流程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3.缴费

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且在毕业院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缴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放弃报名,缴费截止时间为 4 月 2 日 17:00。

八、免试考生资格审核

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笔试,但仍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审核对照省厅高教处公布的大赛获奖名单进行,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后面的笔试。面试时间为:4 月 8 日,地点:

霍里山校区。

退役士兵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申请免试入读我校。

以上两类申请免试的考生需将《皖江工学院 2021 年专升本考试免试申请表》电子档(我校招生专题网下载)和相应证书的 PDF 扫描件或照片于 4 月 3 日前发送至我校邮箱:wgzb303@163.com,邮件名称和文件名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通过我校官网对外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

九、考试

1.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的入学测试方式,考试科目分文理科,文科 2 门公共课为“大学语文+英语”,理科 2 门公共课为“高等数学+英语”。公共课由省考试院组织进行统考,专业课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

2.考试科目

3.考试时间

4.考试地点

公共科目一和二考试地点由考试院统一组织安排。专业科目一和专业科目二考点设置在皖江工学院(霍里山校区)

专业课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时间:4 月 16 日 下午 2:00-5:00,地点:皖江工学院

(霍里山校区)门岗处:“2021 年专升本考试准考证领取处”

5.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 4 个工作日后登录皖江工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省考试院网站查询。

6.查分程序

成绩复查流程: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专业科目成绩有异议,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于公布成绩后第二天 16:00 前将查分申请表(电子表)发送至我校教务部邮箱(408757931@qq.com),由我校核查,核查结果通过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公共科目成绩复查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可到考点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相关说明:专业科目成绩复查只限于试卷的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加错分、登记错误等情况。

7.违规处理程序和办法

对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要求如实记录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录取

1.“专升本”升学考试各科总分均为 150 分,我校录取设立最低录取资格线,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两门专业科目总和不低于 100 分,不得有缺考科目。

2.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专业课总分也相同则先看专业课科目 1。

3.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总分高的考生,专业课总分也相同则先看专业课科目 1。

4.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申请免试的考生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程序

录取程序与“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程序相同。

6.录取调剂办法

(1)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校将根据其他专业生源情况进行计划调剂,优先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

(2)通过校内计划调剂仍未完成的我校将进行校外调剂,调剂时需满足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一致或相近,公共科目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公布的分数线,两门专业科目总和不低于 100 分。调剂考生录取规则为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则看两门专业课成绩。我校不接收校外免试考生的调剂,已录取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7.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十一、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1、普通专升本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学习 2 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2、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

号)精神,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3、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及资助政策。

十二、其他须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凡不能如期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不符合报考资格、体检不合格、冒名顶替、重名重号、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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