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二、招生代号:1921
三、招生批次:普通批次
四、招生计划及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报考 类别 | 专业 代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 费 (元/学年) | 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要求 |
文科类 | 01 | 法学 | 50 | 14000 | 5208环境保护类、 6206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 6301财政税务类、 6302金融类、 6303财务会计类、 6305经济贸易类、 6306工商管理类、 6306H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 6601新闻出版类、 670110历史教育、 670115思想政治教育、 670201汉语、 670202商务英语、 670203应用英语、 6703文秘类、 6801公安管理类、 6802公安指挥类、 6803公安技术类、 6804侦查类、 6805法律实务类、 6806法律执行类、 6807司法技术类、 6901公共事业类、 6902公共管理类 |
0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5 | 14000 | 6301财政税务类、6302金融类、6303财务会计类、6305经济贸易类、6306工商管理类、6307市场营销类、6308电子商务类 | |
03 | 汉语言文学 | 50 | 14000 | 510118农业经济管理、510119农村经营管理、 5903食品药品管理类、6301财政税务类、6302金融类、6303财务会计类、6304统计类、6305经济贸易类、6306工商管理类、6401旅游类、6403会展类、6503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 650401文化创意与策划、650402文化市场经营管理、650403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6601新闻出版类、6602广播影视类、6701教育类、6702语言类、6703文秘类、6805法律实务类、6806法律执行类、6901公共事业类、6902公共管理类、6903公共服务类 | |
04 | 会计学 | 25 | 14000 | 6301财政税务类、6302金融类、6303财务会计类、630402统计与会计核算、6305经济贸易类、6306工商管理类、6307市场营销类 | |
理工科类 | 05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50 | 15000 | 5301电力技术类、5302热能与发电工程类、 5303新能源发电工程类、5404建筑设备类、 5502水利工程与管理类、5503水利水电设备类、5602机电设备类、5603自动化类、6101电子信息类、6102计算机类、6103通信类 |
06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5 | 14000 | 6301财政税务类、6302金融类、6303财务会计类、6305经济贸易类、6306工商管理类、6307市场营销类、6308电子商务类 | |
07 | 环境工程 | 45 | 15000 | 510104 现代农业技术、510106 生态农业技术、510108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510113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510114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510203 森林资源保护、510205 野生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510206 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与利用、510209 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510212 林业调查与信息处理、510304 动物防疫与检疫、510305 动物医学检验技术、520101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5202 地质类、520405 油田化学应用技术、520508 煤化分析与检验、520701大气科学技术、520703 应用气象技术、5208环境保护类、5209安全类、530205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530308农村能源与环境技术、5306非金属材料类、530702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530706 建筑材料生产与管理、5406市政工程类、5501水文水资源类、550207 水务管理、5504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560112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5701生物技术类、5702化工技术类、580405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590103 食品质量与安全、590105 食品检测技术、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5902 药品制造类、590501 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670108 化学教育、690207 质量管理与认证 | |
08 | 会计学 | 25 | 14000 | 6301财政税务类、6302金融类、6303财务会计类、630402统计与会计核算、6305经济贸易类、6306工商管理类、6307市场营销类 | |
09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50 | 15000 | 5404建筑设备类、 5601机械设计制造类、 5602机电设备类、 5603自动化类、 560501船舶工程技术、 560502船舶机械工程技术、 560601飞行器制造技术、 5607汽车制造类、 6001铁道运输类、 6002道路运输类、 6003水上运输类、 6006城市轨道交通类 | |
10 | 水利水电工程 | 30 | 15000 | 520202水文与工程地质、 520301工程测量技术、 520303测绘工程技术、 520304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520305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520307测绘与地质工程技术、 520310地理国情监测技术、 530101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530102供用电技术、 530103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530106水电站机电设备与自动化、 530109水电站与电力网、 530111农业电气化技术、 540301建筑工程技术、 540303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540304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5403H土建施工类(中外合作办学)、 5405建设工程管理类、 5405H建设工程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 540603给排水工程技术、 5501水文水资源类、 5501H水文水资源类(中外合作办学)、 5502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5502H水利工程与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 5503水利水电设备类、 5503H水利水电设备类(中外合作办学)、 5504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 5504H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中外合作办学)、 600307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 |
11 | 土木工程 | 45 | 15000 | 520502矿井建设、54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40103古建筑工程技术、540106园林工程技术、540202村镇建设与管理、540301建筑工程技术、540302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540303土木工程检测技术、540304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540501建设工程管理、540502工程造价、 540504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540505建设工程监理、540601市政工程技术、540603给排水工程技术、600104铁道工程技术、600110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600111高速铁道工程技术、 600202道路桥梁工程技术、600204道路养护与管理、60060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 |
12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50 | 15000 | 5301电力技术类、5302热能与发电工程类、5303新能源发电工程类、5304黑色金属材料类、5305有色金属材料类、5306非金属材料类、5307建筑材料类、5601机械设计制造类、5602机电设备类、5603自动化类、5604铁道装备类、5605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类、5606航空装备类、5607汽车制造类、5701生物技术类、5702化工技术类、6101电子信息类、6102计算机类、6103通信类 | |
13 | 园林 | 50 | 15000 | 5101农业类、5102林业类、510312草业技术、 5401建筑设计类、5402城乡规划与管理类、 5405建设工程管理类、5406市政工程类 |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数据为准
五、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全省统一选拔考试。
六、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七、报名办法
1.报考“专转本”的学生要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对照我校公布的专业及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所划分的十二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五所院校的五个专业;
2.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
八、选拔规则
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
1.对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对专业志愿符合专业选拔要求的考生,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按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3.对不符合我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可以不予录取;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4.“专转本”录取结果经省教育厅审核和注册,由我校向推荐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九、办班地点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安排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就读(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南路199号);
2.“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本科三年级(2019级)学习;
3.“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组建新的班级进行教学;
4.2021年“专转本”学生按照价格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同我校2019级在校生标准收取(详见“四、招生计划及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十、学籍管理与毕业
1.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转本”学生毕业时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颁发毕业文凭和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一、监督和保证
1.学院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专转本”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
2.学院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纪检监察组”,加强对“专转本”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负责监督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3.监督电话:0514-87993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