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健康医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健康医学院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健康医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上海健康医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健康医学院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招生总计划共330名(含退役士兵计划33名),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表。 | ||
八、选拔对象 | (一)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10号)的相关报名规定,同时还须符合学校专业对口报考要求的考生可报考。 (二)报考条件: 1.考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 2.考生须持有上海市或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级证书任意一种。若考生无上述要求的等级证书,我校将依据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应的计算机考试,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退役士兵考生不受上述1、2项所列证书限制。 4.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本校退役士兵考生可以免试转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学习。 5.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文件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可提出保送至相应本科专业申请。 (三)报名方法及时间: 网上报名:4月14日9:00-21:00,4月15日9:00-12:00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如有调整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 ||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并作特别强调:所有专业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学校不予录取(不含公共管理类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不宜就读我校专业。 | ||
十、测试办法 | (一)笔试 考试时间为2021年5月9日上午9:00起,各科目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学校官网公布。考生根据专业对口原则报考本科专业,并参加该专业对应的科目考试,对应关系详见附表1。 (二)面试免笔试 1.符合市教委“专升本”报名条件规定,同时还须符合学校专业对口报考要求的考生如有下列获奖情况之一可申请面试免笔试录取。面试免笔试录取比例最高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0%(含30%)。 (1)考生专科阶段在附表2所列竞赛中取得个人等级奖一等奖(金奖)及以上。2人及以上组队参赛获得的等级奖奖项须为所列竞赛的最高等级,且须提供考生在团队中的角色及作用证明。奖项须为决赛阶段取得,不包含地区赛、选拔赛、初赛、预赛、复赛等取得的奖项。 (2)世界技能大赛、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比赛的考生。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各项目成绩名次前10%的考生。 2.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报名后按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时间及方式办理申请及资格初审手续。 | ||
十一、录取规则 | 1.学校各科目单科满分为100分;退役士兵考试科目按教委相关文件要求单科满分150分;考生(含退役士兵)的科目平均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科目1与科目2的总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参考科目2成绩、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高低排序。 3.当某一专业的合格生源数不足时,学校有权决定是否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 4.学校不接受考生调剂专业。 5.退役士兵根据教委相关文件,考试大纲参照2020年成人招生专升本考试科目设置和复习大纲,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参考科目2、科目3考试成绩高低排序。 6.面试免笔试录取比例最高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0%(含30%)。符合面试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可免笔试录取。 7.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在入学报到前未能获得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5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不超过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 ||
考试费标准 | 报名费:每人14元,考试费:每科26元(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内奖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其他须知 | 1.小语种考生若经市教委审批同意参加“专升本”,则其英语四级认定为及格成绩,即425分。 2.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毕业前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达到报考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的资格线或通过学校组织的英语学位考的学生方可申请学位。 3.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