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
1.考试形式: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其中,药品科目组专业基本技能采用中职学考相关专业类的专业基本技能考试成绩,考试分为A、B两场,A场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B场考试。文化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实行闭卷笔试。
2.科目分值: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总分值1000分,其中,专业技能300分(药品科目组专业基本技能A场考试100分,B场考试200分);专业综合理论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艺术科目组专业不设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总分值为700分。
3.专业技能考试时长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文化统考考试时长为: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专业综合理论150分钟。
4.专业技能考试日期为3月5日至3月20日,由各专业联考委具体确定本专业考试日程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文化统考日期为4月23日至24日两天。
5.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考招〔2009〕61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8〕4号)要求组织实施。文化统考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各设区市招委会的领导下,由各设区市招办严格按照中职职教高考文化统考考务工作细则文件要求,在标准化考点组织实施。
6.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本科和专科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仅参加专科第二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可以根据意向院校的要求决定是否参加文化统考。
二,评分与评卷
1.专业技能考试评分工作由各专业联考委统一组织实施,各专业联考委对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文化统考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所有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
3.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成绩均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具体公布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