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如某招生专业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数量不足,学校将减少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二)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情况,划定最低拟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分别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
(三)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各专业考生的总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拟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某专业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少于该专业招生计划,则从第二志愿报考该专业且总成绩达到该专业最低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充。
(四)考一科或以上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六)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录取的考生不能转专业。
(七)5月10日前,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公布考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省招办审核结果为准。我校将根据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招生网上公示。
(八)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招录取查询入口:http://fspt.good-edu.cn/index_std_ddzs.php?action=log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