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建桥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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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1 14:21:37

经我校317日招生领导小组开会讨论,根据上海建桥学院2015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录取时,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时,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者,决定以下自主招生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

 

高中生最低录取分数: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最低合成分

01

商务日语(中日交流班)

363.75

02

护理

386

03

空中乘务

350.5

04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方向)

/

注:高中生录取合成分计算办法:

录取合成分=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0.35+面试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全的高中生最低录取分数: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最低合成分

01

商务日语(中日交流班)

202.25

02

护理

210

03

空中乘务

/

04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方向)

/

三校生最低录取分数: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最低合成分

最低面试成绩

01

商务日语

(中日交流班)

185.5

/

02

护理

171

116

03

空中乘务

172

/

04

空中乘务

(航空服务方向)

213

/

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全的高中生和三校生录取合成分计算办法:

录取合成分=入学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2015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成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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