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拟录取结果公示及有关问题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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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1 20:15:18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及报考情况,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学校领导研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划定2015年单独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83分,并调整部分专业招生计划。

现将2015年单独招生拟录取结果公示,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拟录取名单(附后)

2.公示时间为201541622日。公示期间同时开通个人成绩查询系统,网址:http//61.163.246.24 

3.按照国家单独招生政策,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招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招和对口升学考试。

4.根据我校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学校决定对拟录取考生实行预交费报到确认,请拟录取考生务于20154221730前交费500元。此费用入学报到时可凭收据或银行汇款单冲抵学费。

交费方式:

①通过银行转账汇款:

    收款单位名称:河南省郑州水利学校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郑花路支行   

 账号:253322026353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考生号、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备学校确认。

②现场交费,地点:学校财务处。

逾期未预交费报到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5.如对录取结果有疑问,请拔打咨询电话0371-65821035(招生就业服务中心);对成绩有疑问,请拨打0371-65821022(教务处);单招监督电话0371-65821019(纪委);财务处电话0371-65821016

附:2015年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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