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考生及家长: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1年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章程》,经我校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现将我校2021年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及预录取结果公布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21年4月2日14:00起,考生可登陆我校“单招系统”(http://zsbm.cswu.cn)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2021年4月3日17:00前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点击下载),并将申请表扫描后发至我校招生邮箱cswuzs@163.com,过时不补。我校将电话通知复核结果(无误的不作通知),复核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二、预录取结果
(一)预录取原则
我校按普高生、中职生两类,分别划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测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普高生、中职生两类,根据总成绩(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测试、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二)预录取情况
类别 | 招生计划 | 预录取人数 | 最低控制分数线 | 预录取分数线 | |
文化考试 | 综合测试 | ||||
普高 | 550 | 550 | 120 | 130 | 272.5 |
中职 | 150 | 150 | 120 | 130 | 283 |
(三)预录取查询
2021年4月2日14:00起,考生可登录我校“单招系统”(http://zsbm.cswu.cn)查询预录取结果及专业。
三、注意事项
(一)以上信息我校于2021年4月2日~6日在招生网上公示5天。预录取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我校申请自愿放弃录取,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公示期满无异议视为确认录取。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于4月6日12:00前将《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申请书》(点击下载)发送至邮箱cswuzs@163.com,过时不补。
(二)我校于2021年4月6日将录取结果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视为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与高考考生同步寄发。
(三)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继续参加2021年四川省全国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学校录取,来校报到学习期间不能转校、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