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成绩及我院招生计划,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于4月16日—4月20日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按省教育厅规定,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录取结果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通知书由我院寄发。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招录取查询http://zsjy.lwvc.edu.cn/zs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