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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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0 14:55:47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宁夏体育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624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

二、学院简介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唯一的一所全日制高等体育职业院校。2017年,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正式成立。

学院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是一所培养竞技体育人才和社会体育人才,集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体育科研为一体的高等体育职业院校。目前开设了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体育保健与康复、体育运营与管理五个专业。

学院占地面积450亩,现有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拥有游泳馆、球类馆、综合训练馆、射击馆、田径馆、足球馆以及室外足球场、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等实训场所。学院建有运动生理、运动解剖、体育保健、体育心理等实验室和心理活动室,并有15个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学院现有教职工167人,其中硕士研究生32人,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21人,双师型教师34人,运动训练各项目专业教练42人。

学院坚持立足宁夏、面向西部,是体育职业技能型人才的摇篮。在铸就体育强国梦的今天,学院上下一心,抢抓机遇,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坚持“读训并重”的办学理念,秉承“厚德、笃学、拼搏、创新”的校训,努力建设成为一所特色鲜明的高等体育职业院校!

三、招生范围及对象

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履行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四、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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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所有专业文理兼招。

五、招生录取工作程序

(一)申请报名。

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申报条件的考生,于 3月29日— 4月12日,到宁夏体育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科现场报名并领取准考证。考生集中的学校,可派专人提前联系学院招办,统一上门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1.2021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考试院网上在线打印);

2.《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21年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学院官网下载);

3.考生诚信承诺书(学院官网下载,必须考生及家长亲笔签字);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毕业学校)。

(二)专业志愿填报。

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同时填报志愿,每生只限报一所高职院校。考生应认真阅读自治区有关自主招生规定和本章程,并认真填报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

(三)录取办法。

通过我院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合格线(根据招生计划和报名人数情况划定),依据线上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总分(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志愿优先方式,优先录取一志愿,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录取时不分文理,统一排序。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缺额部分顺延。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公示。

学院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时间待定,在宁夏体育职业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请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查备案,办理入学手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须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宁夏2021年高考,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

六、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及评分标准

考生须按规定参加由宁夏体育职业学院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一)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语文和数学

由学院统一组织命题,命题内容依据2021年宁夏高考大纲要求。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100米、后抛实心球、平板支撑。

(二)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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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地点:宁夏体育职业学院。

(三)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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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体检要求

参加2021年宁夏高校招生统一体检,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八、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一)自主招生改革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和考生满意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学院自主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由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全程监督指导并向社会公布。

(三)凡在自主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进行处理。

(四)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申请报考,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他手段取得自主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我院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

学院网址: https://www.nxtzy.com.cn/

招生咨询电话:0951—3068899

自主招生咨询QQ群:569031485

传    真: 0951—5053137

邮    编:7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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