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东营职业学院单招及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及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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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7 14:36:24

2022东营职业学院单招及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

(1)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专业类别、退役士兵类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线上的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考生根据自身类别填报专业,可兼报1-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1-3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1-3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

(4)专业计划调整原则: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未满额专业剩余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

2.确定预录名单: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4.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5.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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