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综合评价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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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0 11:55:19

2022年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综合评价考试时间安排

一、 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报考条件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缴费和考试。

1.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2.2022年我校单独招生中,需以春季高考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严格按照专业对应类别选报,计划只可在招生类别内调剂。

3.免试条件: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4.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男女不限;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身高:女生:162cm-174cm;男生:173cm-185cm;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E视力表4.5,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视力表4.9;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

5.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规定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具体缴纳时间及方式,请关注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通知。

报名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 2021 年 12 月27 日 — 31 日,在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招 生 平 台 ( 网 址 :

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二、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单独招生测试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 430 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 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200 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组织进行,总分200分,其中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采用网上考试的形式,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时间安排在 2021年 3月 6日—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

(二)综合评价招生测试

总分10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40%,综合测试成绩占6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为满分100分;综合测试成绩折算为满分100分,其中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占10%,本校综合测试占90%。本校综合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及职业潜质等,采用网上测试的形式,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 测试时间:2022年2月27日—3月1日

2.考生参加网上测试所需网络条件、智能终端等具体要求,学校将提前通知考生,并于考前组织模拟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取规则

1.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 我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我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成绩构成。总成绩相同时,考生优先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排序。

3. 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整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4. 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2022年4月6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将在确定录取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5.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6.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22年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综合评价考试时间安排

四、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1.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2.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1.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2.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六、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成绩复核及申诉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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