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业学院2022年单招录取规则
1.依据烟台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无论各专业是否报满,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单独招生按照烟台职业学院公布的分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只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3.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公布的分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院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只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4.退役士兵依据面试成绩按专业计划由高到低录取。只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5.在按照分专业计划数录取时,如若录取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的情况,录取学院测试成绩高者。
6.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7.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批准后于4月2日在烟台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示三公天。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于4月6日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8.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的录取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适时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烟台职业学院的录取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烟台职业学院2022年单招录取注意事项
1.凡被烟台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烟台职业学院将在学院网站、招生简章以及考前须知等明确告知考生;未被烟台职业学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凡被烟台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