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齐鲁理工学院综合评价录取规则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为确保生源质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合理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因生源不足未完成的计划根据学院办学实际条件、专业发展规模,科学分析师资状况及考生家长对专业认同度的基础上,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专业计划并报省招考院审查、批准后实施。未完成的单招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3.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有面试合格或签约要求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不合格不予录取。运动专长考生、退役士兵和技术技能类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4.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批。
5.预录名单公示:预录考生名单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6.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7.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齐鲁理工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以上就是2022年齐鲁理工学院综合评价录取规则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