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综合评价录取规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德州科技职业学院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学院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3、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根据生源情况,计划可做调整。
4、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公示预录取名单: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公示期过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凡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生录取。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2022年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综合评价录取规则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