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综合评价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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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7 18:06:00

录取规则

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根据考生类别,按照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单招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单招考生(退役士兵考生)依次按照综合能力、职业潜质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依次按照综合能力、职业潜质、文化素质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022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综合评价录取规则

(二)各类别计划可相互调剂使用。

学校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月2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名单。4月6日将公示无异议的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7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参加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录取。

依据有关规定,已被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以上就是2022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综合评价录取规则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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