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单招及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及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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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0 15: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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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单招及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计划数 1:1 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尤其对同分考生录取以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其次再按照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人数少的专业,从相近专业中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做适当调整。

退役军人单独招生计划单列,单独排序录取。

二、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由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需按要求签订承诺书。

五、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

六、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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