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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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6 18:08:03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拓宽人才选拔渠道,根据《江西省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保障

(一)学校单招工作接受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并主动对接相关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招生考试工作。

(二)学校成立由校**书记、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招生组、考务组、检查组、卫生防控组、接待保障组、保卫组、财务组。

1.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永红 曾青生

副组长:彭晓兰 汪永根 殷锡武 李海英 卢致俊

成 员:聂世平 李良仁 肖 伟胡 琨 许洪云

章胜一 张远学 郭任喜 赵 亮

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李良仁、肖伟

办公室副主任:刘涛、万建

2、各成员组名单

(1)招生组:招生就业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报考及录取工作。

组长:肖伟

职责范围:

①负责单招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单招招生宣传工作;

②负责考生信息采集、报送工作;

③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④负责为考生服务等工作。

(2)考务组:教务处全面负责单招考务工作。

组长:李良仁

职责范围:

①负责对考试大纲及样卷的编制工作;

②负责组织专家完成考试命题工作;

③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④负责免试、加分相关认定工作;

⑤安排考场,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

⑥选调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负责试卷的发放、回收、审核、装订、密封,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⑦负责考核的评定及结果的发布,并制订考生成绩复核办法及其程序,为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

(3)检查组: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参与单独招生工作监督。

组长:胡琨

职责范围:

①参与单独招考试实施方案的审核;

②检查考点考试工作,监督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则,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种违纪违规苗头性问题行为;

③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④调查处理命题、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4)卫生防控组:后勤服务中心为考生提供疫情防控和后勤保障等服务。

组长:许洪云

职责范围:

①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成立防疫小组;

②负责校园环境卫生、考场卫生保洁及消杀;

③负责制作赣通码及技术处理;

④负责安排医疗人员在考场与大门入口处对身体不适(发热人员)的现场处置;

⑤负责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⑥其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5)接待保障组:学工处为考生提供校内接待引导和保障服务。

组长:章胜一

职责范围:

①负责为考生提供接送站服务;

②负责为考生提供校内引导等工作。

③负责为考生提供入校查验工作。

(6)保卫组:保卫处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组长:张远学

职责范围:

①负责试卷保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

②负责考场的警戒及安全保卫工作;

③负责考试期间交通秩序的维护。

(7)财务组:财务处做好单招考试费用收取等相关工作。

组长:郭仁喜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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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须知

(一)招生对象:已完成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尚未完成高考报名的,可于3月1-3日统一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3月7日9:00-9日17:00

(三)报名方法: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照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选报我校院校代码8513,选择不超过5个专业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四)准考证打印及报考确认:考生凭身份证号码于3月15-19日登陆学校“单招准考证打印系统”查看《个人防护须知》、签订《承诺书》、缴费(报名考试费100元)、打印准考证。

(五)加分、免试相关材料:加分、免试考生需于3月19日前按学校要求,提交各类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职业等级证、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具体审核流程见学校招生网公告。

(六)考生进校确认考场及参加考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无特殊情况考生家长及车辆不能进入校园。

五、考核办法

学校教务处组建命题专家组,由专家组根据招生专业的特点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要求,科学、合理设计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笔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考试,二是技能测试,总分450分;空中乘务专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时间:3月20日8:30-12:30,具体安排和要求见准考证。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学校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合卷考试,语文满分100分,数学满分100分,总分200分。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考试时长100分钟。

(二)技能测试为综合素质与能力考试:考试内容为语言能力、职业素养、逻辑推理能力、信息技术应用等,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基本素养,总分250分,考试时长100分钟。

(三)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形体五官、举止风度、动作反应、普通话表达能力、才艺展示,面试总分450分,面试合格发放面试合格证。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请查看《九江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空乘专业面试考核方案》。

六、加分和免试政策

(一)加分政策

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含**户籍)考生,可加5分。

5.经上级部门批准公布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直接计入总成绩,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二)免试政策

1.技能测试科目成绩认定免试。

(1)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报考相关专业可对应计180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明确取缔的职业(工种)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不能作为计分依据;

(2)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全国等级证书(指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者报考相关专业计150分;

(3)中职阶段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对应计180分、150分。

2.免试录取。

中职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以上(含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试并直接录取相关专业。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学校将根据单招考试考生成绩,结合专业志愿报考情况,合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2.学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所报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依次为技能测试、数学、语文。空中乘务专业取得面试合格证的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依次为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数学、语文。

3.如出现缺额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对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对未录取到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三天,确定无异议后上报省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招生考试纪律

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高职单招考试期间开展考务督查,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室参与监督。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九、疫情防控

学校防控办制定防疫工作预案,细化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开展实地演练,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对相关场所进行清洁消毒,通过“赣通码”等做好涉考人员健康监测,指导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尽量缩短现场检测时间,减少人员聚集情况。学校防控办将实时动态根据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要求下发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严格按最新防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十、相关事宜

(一)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二)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资格。

(三)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不得退录,也不得转入其它院校。

(四)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60-175cm,男生身高172-185cm;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口齿清楚,发音标准,听力不低于5米;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

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符合空乘

体检标准。

(五)未尽事宜或与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冲突,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十一、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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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学校单独招生联系部门及方式

部门:九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九江市濂溪区前进东路881号(濂溪校区)

邮编:332007

单独招生网址:http://ddzs.zbrcw.cn

电话:0792—8262600 8177701 8177702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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