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招考试中,选择学校是很重要的,大家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因为你想选择的学校有可能并不会录取你。但如果你被录取了,也一定要比别人付出的更多,这样今后才能够走得更远。针对咨询很多的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单招录取规则这个问题,大家可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单招录取规则
(一)录取办法
1. 职业技能人才专项录取:先进行此项录取,将公示符合条件名单中考生,按综合成绩(笔试+现场测试)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普通单招录取。公示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和其他考生一起,再次参与普通单招的录取。
2. 普通单招录取:在职业技能人才专项计划录取完后,将填报我院普通单招专业的考生(含公示符合职业技能人才专项条件而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笔试+现场测试)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兴国中等专业学校联合培养专业录取:将填报此专业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笔试+现场测试)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分择优录取。
4. 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5. 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具体见《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考生如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须于3月20日来学院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二)录取安排
1. 3月29日前,在我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 4月5日前,我院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4月6-7日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 4月9日前,在我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我院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说明
1. 我院所有专业均实行警务化管理,对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参加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我院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以及不适应我院警务化管理的考生调整录取专业以及取消入学资格、休学等处理。
2. 考生经我院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3. 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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