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优惠加分。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专业录取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即优先安排考生专业一志愿,再按照相同原则录取二志愿,直到专业录取额满,录取时不设调剂志愿。
3.在一志愿录取缺额时,按照河北省考试院的规定时间进行二志愿征集录取,承认其他单招院校的考试成绩。
4、考生不能有缺考科目,文化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6、拟录取名单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录取结果以备案结果为准。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
8、通过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学习。
9、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考试招生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督导和检查。
2015年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成绩查询:http://110.249.137.61/nzxy/Default.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