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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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16:06:09

一、学院代码1274

二、学院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三、学院性质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学院地址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

六、学院概况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苏州,地处上方山北麓、石湖之滨,是一所实力突出、特色鲜明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苏省文明校园、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介绍

学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根本情怀,为每一位学生量身订做一套人才培养方案,实施“433”学生成才工程,大力开展素养融合教育、核心技能培养、创新创业教育,为每个学生搭建人生出彩的舞台,让每一位学生都拥有一技之长、让每一位学生的人生都会出彩、让每一位学生都成为富民的星星之火。

学院毕业生就业渠道宽、质量高,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70%以上毕业生能够在苏州就业且待遇优厚。学院学风优良,近两年每年均有1200多人通过“专转本”到本科学校继续深造,“专转本”学生录取率近70%、退役士兵大学生录取率达100%。

学院积极实施“春晖”行动计划,建立“奖、贷、助、勤、免、补”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2021年学院共发放各类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补助、学费减免、毕业生求职补贴等共计2200余万元,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七、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10门合格性考试须达到8门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10门合格性考试须达到6门合格。

    招生专业及计划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教育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

    九、考生志愿填报

    1.填报形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填报时间


    第一轮:2022年3月9-10日8:00-22:00,11日8:00-17:00(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实际时间为准)。

    第二轮:4月13日9:00至15:00(以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实际时间为准)。

    3.志愿填报

    考生只可填报一所高职院校,考生按科类填报专业志愿,普通类与艺术类不能兼报。考生可同时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

    十、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符合标准,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录取要求。

    考核方法

    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调整校测方式则另行通知)。

    1.组织: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进行评核。

    2.考核形式:面试。

    3.考核内容:自我介绍、思想政治、职业素养、人文素质、心理素质(总分200分,每个分项40分)。

    4.第一轮时间:3月19日

    5.地点: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测试使用美术类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学院不再组织专业测试。

    根据第一轮录取情况,4月16日,学校组织开展第二轮校测工作(如第一轮已完成公布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轮校测)。

    十二、加分政策

    按照江苏省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含**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十三、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院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普通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政策加分,艺术类考生考核总成绩=校测成绩+美术类省统考分值+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分+政策加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分数折算规则:10门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计20分每门,不合格不计分。

    1.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按照自我介绍、思想政治、职业素养、人文素质、心理素质分项得分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考试违纪;②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③面试成绩低于120分。

    2.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3.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四、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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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监督机制

    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纪检部门对录取过程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十六、违规处理

    1.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七、相关事宜

    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的一种录取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十八、本章程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创业处负责解释。

    十九、联系方式

    电 话: 0512-62910011

    提前招生专用QQ群:511807258

    地 址: 江苏省苏州市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号

    邮 编:215009

    网 址:http://www.szj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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