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325号)有关精神,依据《中等职业学校数学课程标准》及普通高中数学科目知识学习范围,参照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数学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特制定本考试大纲。
一、考试基本要求
(一)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试要求
对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和定理有一定的理性认识,能运用数学语言进行叙述和解释,懂得各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并能运用这些知识解决有关问题。
(二)应用能力的考试要求
能根据概念、法则、公式进行数、式、方程的运算和变形;能使用一般的函数型计算器进行运算;能依据文字描述想象出相应的空间图形,能在基本图形中找出基本元素及其位置关系;能运用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推断;能依据所学的数学知识对工作和生活中的简单数学问题作出分析,并能运用适当的数学方法予以解决。
(三)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要求
能将实际问题抽象为数学问题,用数学语言正确地表述和说明,建立简单的数学模型,并能求解;能综合运用数学知识和思想方法解决相关问题。
二、考试内容
(一)集合
1.理解集合、元素及其关系,掌握集合的表示法;
2.掌握集合之间的关系(子集、真子集、相等);
3.理解集合的运算(交、并、补);
4.了解充要条件。
(二)不等式
1.理解不等式的基本性质;
2.掌握区间的概念;
3.掌握一元二次不等式的解法;
4.掌握含绝对值的不等式[(或)]的解法。
(三)函数
1.理解函数的概念和函数的三种表示法;
2.理解函数的单调性与奇偶性;
3.能运用函数的知识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四)指数函数和对数函数
1.理解有理指数幂,掌握实数指数幂及其运算法则,掌握利用计算器进行幂的计算方法;
2.了解幂函数的概念及其简单性质;
3.理解指数函数的概念、图像及性质;
4.理解对数的概念(含常用对数、自然对数)及积、商、幂的对数,掌握利用计算器求对数值()的方法;
5.理解对数函数的概念、图像及性质;
6.能运用指数函数与对数函数的知识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五)三角函数
1.了解任意角的概念,理解弧度制的意义,掌握弧度与角度的换算方法;
2.理解任意角的正弦函数、余弦函数和正切函数的概念,掌握利用计算器求三角函数值的方法;
3.理解同角三角函数基本关系式:,;
4.理解诱导公式:的正弦、余弦及正切公式;
5.理解正弦函数的图像和性质;
6.了解余弦函数的图像和性质;
7.了解已知三角函数值求指定范围内角的方法,掌握利用计算器求角的方法。
(六)数列
1.了解数列的概念;
2.理解等差数列的定义、通项公式及前项和公式;
3.理解等比数列的定义、通项公式及前项和公式;
4.能运用等差数列和等比数列的知识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七)平面向量
1.了解平面向量的概念;
2.理解平面向量的加、减、数乘运算;
3.理解平面向量的坐标表示;
4.理解平面向量的内积(数量积)及两向量垂直、共线的充要条件;
5.能运用平面向量的知识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八)直线和圆的方程
1.掌握两点间的距离公式及中点公式;
2.理解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掌握直线的点斜式、斜截式及一般式方程;
3.理解两条直线平行与垂直的条件,掌握求两条相交直线的交点的方法;
4.理解点到直线的距离公式;
5.掌握圆的标准方程和一般方程;
6.理解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
7.能运用直线和圆的知识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九)立体几何
1.了解平面的基本性质;
2.了解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的位置关系;
3.理解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平行的判定与性质;
4.了解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所成的角;
5.理解直线与直线、直线与平面、平面与平面垂直的判定与性质;
6.理解柱、锥、球及其简单组合体的结构特征及面积、体积的计算方法。
(十)概率与统计初步
1.掌握分类计数原理、分步计数原理;
2.理解随机事件和概率的概念,掌握概率的简单性质;
3.了解直方图与频率分布,理解总体与样本的概念及抽样方法;
4.理解总体均值、标准差的概念,掌握用样本均值、标准差估计总体均值、标准差的方法;
5.能运用概率与统计初步的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与时量
(二)考试分值与题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