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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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0 15:37:45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 2022 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2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我校 2022 年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104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5.学校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 28 号(社湾校区)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 16 号(官塘校区)

6.学校网站:http://www.lzzy.net/

7.招生网站:http://zsc.lzzy.net/

8.咨询电话:0772—3156666、3133622(传真)

9.监督电话:0772—3156485

第三条 本简章适用于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简称高职单招)。

第二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第四条 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我区 2022 年普通高考,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第五条 2022 年我校共开设 51 个专业,请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zsc.lzzy.net 查询。

第三章 考生申报

第六条 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22 年 3 月 7 日 9:00 至 4 月 8 日 18:00。

2.申报方式:申报→网上缴费→网上获取电子准考证。

第七条 申报方法

我校是“2022 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成员院校(联盟院校名单见附件),联盟测试不接受考生现场申报,线上申报方法如下: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

(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栏目中的“广西 2022 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 http://m.gxzslm.cn 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选择我校招生信息网,点击报名飘窗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第八条 缴费

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为 70 元/人,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代收。

缴费截止时间:4 月 8 日 18: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即为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第九条 查阅电子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于 4 月 12 日上午9:00 至4 月 15 日18:00,按要求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查阅电子准考证。考生须按照电子准考证上的时间和要求参加测试。如无法查阅电子准考证,可联系申报系统页面所提供的联系方式。

第十条 特殊专业申报

申报我校“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两个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专业远程面试。面试申报和具体要求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lzzy.net)查询。

第四章 测试

第十一条 我校是“2022 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成员院校,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第十二条 测试方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无纸化网络测试方式进行,全部为标准化试题,考生通过在手机上安装 app 答题。

第十三条 测试时间

2022 年 4 月 16 日。测试时长为 40 分钟,根据申报人数分批进行测试。考生参加正式测试的具体场次和时间以电子准考证上注明的为准。

第十四条 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内容。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lzzy.net)查看模拟样题。

第五章 特殊专业要求

第十五条 关于申报“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基本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2.身高

●空中乘务专业:女生 163-175cm;男生 173-185cm。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女生 160-175cm;男生 170-185cm。

3.体重范围(kg)=(身高 cm-110)±(身高 cm-110)×10%。

4.视力:要求双眼矫正视力在(E 型)表上不低于 4.8。

5.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6.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

7.除此之外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要求。

第十六条 申报我校“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两个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专业远程面试,具体要求和面试预约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zsc.lzzy.net 查看。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外在形象、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口语表达、自我控制能力等。经评审认定面试成绩合格,将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5 月

4 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第十七条 由于机电行业特点,所涉专业要求考生四肢功能健全。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设计、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要求考生无色弱、色盲,无癫痫病史。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专业要求考生无癫痫病史。

第六章 成绩构成

第十八条 计分方法

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附加分组成,即:单招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成绩+10 门学考成绩原始分之和 × 30%+附加分。我校以测试总成绩高低为依据进行录取。

1.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

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信息十个个科目原始分成绩之和进行转换。转换公式如下:高职单招考生文化成绩= 10 门学考成绩原始分之和 × 30%

2.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无纸化网络测试方式,测试结果以合格和不合格记,测试试题总分为 500 分,测试分数高于 300 分(含 300 分)为合格,低于 300 分或不参加测试为不合格。凡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备案成绩和录取。测试结果为“合格”的考生,联盟内所有院校均认定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 300 分,备案成绩并纳入考生测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束后,联盟院校将根据成绩发布时间,在联合测试网站(https://www.gxzslm.cn)公布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是否合格。

第十九条 附加分项目

1.附加分项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2.附加分说明

(1)表中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联合测试。

(2)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3.附加分公示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 2022 年 4 月 18 至4 月 28 日在联合测试网站及联盟各院校网站上公示。

第二十条 2022 年 4 月 30 日以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zsc.lzzy.net 查询本人成绩。

第七章 志愿填报

第二十一条 已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的考生,于 2022 年 5 月 6 日 10:00 至 9日 17:00 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本次联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设置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 10:00 至 19 日 10:00 再次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

第二十二条 志愿填报从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2 年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首次登录时,使用考生本人高考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成功登录后须修改密码。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 4 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 10 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

第八章 录取

第二十三条 投档时间

投档录取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1 日至 17 日。

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9 日至 20 日。

最终时间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二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录检阅档顺序: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实行分类,依次录检阅档顺序为:

1.录检申报“优先录取”(见录取原则第(八)点)的考生档案;

2.录检申报“区域紧缺人才专业”(见录取原则第(九)点)的考生档案;

3.根据所剩余专业计划依次录检其他考生档案。

二、录取原则

(一)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即先录取成绩排在前面的高位次考生,再录取排在后面的低次位考生(位次规则见第(二)点),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招生计划将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二)位次规则:高职单招总成绩(含附加分)-文化素质成绩-语文学考成绩-数学学考成绩-英语学考成绩-思想政治学考成绩-物理学考成绩-历史学考成绩-地理学考成绩-生物学考成绩-化学学考成绩-信息学考成绩。即按照总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位;如高职单招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比较文化素质成绩,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文化成绩相同,则比较语文学考成绩,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以此类推。

(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缺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四)没有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五)外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须经广西招生考试院认定。

(六)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若考生填报志愿时勾选了“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无此选项,则按退档处理。

(七)“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两个专业面试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八)2022 年我校将对符合条件的高职单招考生实行“优先录取”政策,优先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高职单招计划的 8%。

优先录取对象为:

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教育部或教育厅组织的省级及以上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或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获决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只认可考生在 2019年 9 月 1 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

2.体育特长生:参加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教育厅、省级体育局举办的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体育舞蹈、健美操类比赛团体或个人获前六名(或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获得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体育舞蹈、健美操等项目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3.艺术类特长生:获得教育部或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得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一等奖的考生;获得文化部授权的考级委员会组织的社会音乐水平考级:声乐,钢琴,舞蹈,电子琴,播音主持或其它乐器 9 级以上的考生。

优先录取条件为:

1.2022 年 3 月 7 日至 4 月 8 日期间,考生按要求将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及高考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图片)发至我校指定邮箱(lzzy3156666@163.com),经过我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获得“优先录取”资格。(诚信承诺书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

2.须参加公办高职院校大联盟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

3.须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

4.优先录取的考生原则不予以办理转专业申请。

优先录取原则为:

1.符合“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先后顺序为:

(1)获得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考生:先录取获得国家级比赛获奖考生,再录取获得省级比赛获奖考生,按获奖等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

(2)体育类特长生:先录取获得国家级比赛获奖考生,再录取获得省级比赛获奖考生,按获奖等级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

(3)艺术类特长生:先录取获得教育部或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考生,再录取获得教育厅或人社厅组织的省级职业院校一等奖的考生,最后录取获得文化部授权的考级委员会组织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艺术类特长生填报的“专业 1”须是与特长相符的艺术类专业,否则不得享受“优先录取”政策。

获奖或特长等级一致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择优录取,即先录取成绩排在前面的高位次考生,再录取排在后面的低次位考生。

(九)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教育提质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的通知》(桂政发[2021]34号)文件提出推动职业教育专业与重点产业精准对接,优先发展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促进区域的快速发展,选拔更多地方紧缺专业人才的要求。2022 年我校将对“智能工程机械技术”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专业实施区域紧缺人才专业录取政策。先检录“专业 1”填报“紧缺专业”的考生,先录取成绩排在前面的高位次考生,再录取排在后面的低次位考生。获得区域紧缺人才专业录取的考生原则不予以办理转专业申请。

第二十五条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2 年 5 月 24 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第二十六条 我校于 8 月将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前不要随意更改高考报名信息中留存的手机号码。

第二十七条 高职单招是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招生计划均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总盘。获得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招生录取。

第二十九条 日程安排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简章通过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特别申明: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三十二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简章由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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