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录取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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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2 16:33:53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录取控制线
 
根据我院2015年单独招生录取规则,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录取最低控制线和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普通类
专业 录取最低控制线 拟录取分数线
法律事务 195 221.33
社区管理与服务 195 197.67
城市管理与监察 195 195.67
戒毒康复 195 195
社区矫正 195 195.16
刑事侦查技术 195 245.17
安全防范技术 195 201.66
司法信息技术 195 196.83
二、中职类
专业 录取最低控制线 拟录取分数线
法律事务 130 135.5
社区管理与服务 130 178.33
城市管理与监察 130 173.67
戒毒康复 130 156.67
社区矫正 130 242.5
刑事侦查技术 130 218.5
安全防范技术 130 149
司法信息技术 130 132
三、特长类(注:特长类文化考试录取控制线为55分)
专业 特长成绩录取控制线 特长成绩拟录取分数线
法律事务 180 231
社区管理与服务 180 198
城市管理与监察 180 199.5
社区矫正 180 219
戒毒康复 180 183
刑事侦查技术 180 276
司法信息技术 180 237
 
备注: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控制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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