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豫政〔2016〕5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要求,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第七条学校部标代码:13790 河南省招生代码:6282
第八条办学地点:郑州市中牟青年西路38号
第九条 学校概况: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创建于1952年,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现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学校、河南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职业教育)。
学校占地面积1915亩,新校区建设项目是省重点工程项目,占地1300亩,按照容纳在校生2.2万人规模进行建设,一期工程现已开工。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实训设备总价值19673万元,图书馆藏书198万余册;现有教职工1209人,其中教授53人,副教授285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05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等4人,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名师、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职教专家、省教学名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121人,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职教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校外兼职教师400人。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就业率)一直在96%以上。
学校设有洛阳分院和农业工程、园艺园林、牧业工程、食品工程、信息工程、机电工程、经济贸易、财会金融、旅游管理、人文教育等10个二级学院,62个全日制高职专业,涵盖现代农业、食品加工技术、信息技术、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旅游业等领域,其中,央财支持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1个,省“双高工程”专业群1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建成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7门;建成国家级示范性实训基地4个,省级3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主管教学、招生、纪检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下设命题考务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和后勤保障安全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与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1000人(包含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考生),其中退伍军人单列计划10人(免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专业详见专业信息表。其中,空中乘务专业有身高限制,女生160-175cm,男生170-185cm。
第十四条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2022年3月24日9:00至3月26日18:00。
2、志愿填报系统平台及网址: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
3、考生通过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4月6—7日,请登录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系统(http://danzhao.hnca.edu.cn/nzdz/login/index.do)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登录方法详见学校招生网。
5、退役士兵符合计划单列要求的考生须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我院志愿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22年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填报后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核盖章,于3月31日17:00之前携带本人《义务兵退出现役证》、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核表,到我校招生咨询大厅进行验证登记。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退役士兵报考我校免文化素质考试,单招录取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第十五条考试科目及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我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考试时间为4月8日-4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1、所有考生均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考试形式为笔试,总分300分(两个科目各占150分)。
2、参加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文科、理科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职业素养、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社会问题分析等综合能力,总分300分;参加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对口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根据专业需要采取笔试、面试、操作考试等不同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总分300分。
3、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考生免文化素质测评,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内容与普高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相同。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总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即先看第一专业是否能录取,当第一专业不能录取再看第二专业是否能录取,依次下延。五个专业都不能录取时再看是否同意调剂,如果同意调剂时调剂到末录取满的专业录取,如果不同意调剂则不予录取。
普高类考生(含社会考生)和中职类考生按参加考试人数比例确定录取人数,分类进行录取,总分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或者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男女比例、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尊重考生对专业志愿的选择;身体健康状况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考生被我校录取后,转学、转专业按照学校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七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3月31日前由考生本人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经生源学校确认考生获奖情况后将上述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报送我校招生就业处。我校根据生源学校提供的资料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免试入学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进行公示,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经学校审核公示、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获取免试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
第十九条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第五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困难资助
第二十条根据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规定,我省公办高校新招录的学生自2020年秋季学年开始按照新专科学费标准规定执行,文史类3700元/年·生,理工类4200元/年·生,国家级高职优质校可上浮15%,上浮范围不超过当年招生专业总数的20%。具体学费参看招生专业计划表;住宿费拟定400元/年·生(宿舍内无独立卫生间)、600元/年·生(8人宿舍,有独立卫生间)、800元/年·生(6人宿舍,有独立卫生间)三个标准,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资助政策: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减助贷补并举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不超过8000元。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级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2000-4000元/年的助学金。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二条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规定程序审批;学生获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助学金与校内勤工助学均需提出申请、逐级评定或认定、公示、确定等程序。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通过学校官网公布。
第二十四条 所有考生要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进入校园前,必须主动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接受体温测量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校园,全程配戴口罩。排队等候时各考生前后左右均间隔1.5米,保持安全距离。考生须无条件服从工作人员的合理安排,无故拒不服从安排的考生,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
第二十五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组织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处。
联系部门:河南农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河南郑州中牟青年西路38号(邮编:451450)
联系电话:(0371)62199001、62199002、62199003、62319666
监督电话:(0371)68520135
学校网站:http://www.hnca.edu.cn
E-mail:zb13790@163.com
单招咨询QQ群:633829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