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庆师范大学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
安庆市菱湖南路128号(菱湖校区);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龙山校区)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备注:1.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安徽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2.根据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皖价行费〔2000〕25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大学类高校专业学费标准按相应科类(文科类4900元/生·学年,理科类5200元/生·学年,医学类5500元/生·学年,艺术类8000元/生·学年)标准执行。3.住宿费标准:根据教计〔2006〕15号文件规定,不超过4人间(含4人),1000元/生·学年;6人间以下(含6人),800元/生·学年。
六、报名
(一)报考条件
已完成安徽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等技工学校,下同)三年制及三年制以上学制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二)志愿填报
考生于2022年3月19日10:00至3月24日16:00登录gkbm.ahzsks.cn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选择我校的1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三)资格审核
报考我校考生均须参加我校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考生于2022年3月30日10:00-31日17:00登录我校“2022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http://210.45.169.106/dkbm/),进行报名确认和资料上传。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须于2022年3月30日10:00-31日17:00通过我校对口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线上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①身份证(正、反面且在一页上)。②往届生提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③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三年及三年以上学制学籍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3.符合我校鼓励政策的考生
①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
上奖项的考生;在职在岗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还须提供“安庆师范大学2022年对口招生符合鼓励政策考生申请表”(见安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和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②经审核确认后我校于2022年4月1日在本科招生网公示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加分考生名单和面试方案。4.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通过审核的考生须于2022年4月1日10:00-2日17:00登录我校“2022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http://210.45.169.106/dkbm/)缴纳120元报名考试费。缴费一经成功,不予退费。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3. 完成缴费考生于2022年4月21日-23日登录我校“2022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安庆师范大学2022年对口招生考试准考证”。
我校2022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使用办法另行通知。
七、考试
(一)考试内容
对口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考试内容
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为依据。其中,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专业理论测试及技能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22 年修订版)执行。具体考试内容参见“安庆师范大学 2022 年本科对口招生各专业考试纲要”。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试:
符合“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并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的考生,可申请面试。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面试时间:4月16日。
面试地点:安庆师范大学。
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结果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我校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为充分应对新冠疫情,保护考生及考务人员身心健康,请考生自觉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到指定的区域候考、考试及技能测试,并主动配合学校工作人员查验身份、检测体温,佩戴口罩等。学校将在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另行安排。测试时间和方式视疫情发展情况而定,请及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并保持手机畅通。(四)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考生于4月28日前登录我校2022年对口招生报名系统查询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成绩。考生对自己成绩有异议的,以毕业学校为单位(加盖学校公章)向我校提交查分申请。我校汇总后统一核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查分结果如有误反馈给考生,无误则不予反馈。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旅游管理专业:为确保生源质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150分,文化素质成绩按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专业理论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鼓励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课成绩(专业理论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出现专业课成绩同分,则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成绩顺序依次比较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表演(黄梅戏表演方向)专业:为确保生源质量,专业课成绩(专业理论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合并实施)不得低于270分,文化素质成绩按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招生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鼓励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出现考生专业课成绩同分,则按专业测试项目三(剧目测试)、专业测试项目二(形体测试)、专业测试项目一(唱念测试)的顺序依次比较考生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月1日前,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https://zsw.aqnu.edu.cn)公布对口招生专业课资格线、录取总成绩控制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九、鼓励政策
(一)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需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且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经我校面试合格,根据招生计划数(面试录取名额占比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10%),按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在职在岗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十、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标准收费。学生入学前,收费标准若有上级文件调整规定,学校将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五)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六)颁发证书: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庆师范大学
十一、其他须知:
(一)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安庆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w.aqnu.edu.cn)或短信平台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6-5300053,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四)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五)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庆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56-5300117;5300067
(二)咨询方式:https://zsw.aq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