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校址、代码
学校全称: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校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桃花坪1号
代码:12652
第三条 树达学院简介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是湖南师范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创建于2001年8月,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现有桃花坪、张公岭、咸嘉湖三个校区,桃花坪主校区坐落在岳麓山南麓。学院紧紧依托湖南师范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丰富的图书资料,优良的校风和办学传统,独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以及优秀的校园文化,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本科应用型人才。
学院下设文法系、经管系、理工系、艺体系、教师教育系、医学系和公共课教学部等7个系(部)。开办的53个本科专业均为湖南师范大学的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覆盖文、史、理、工、教、法、经、管、艺、医等10个学科门类,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湖南省一流本科建设专业。现有在校学生6300余人,办学实力居全省独立学院前列。建院以来,已为国家输送毕业生2万余人,校友遍布海内外。
学院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属国家计划招生。在2020年、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学院文理科、物理组、历史组的投档线均居全省同类院校第一。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专升本”招生章程及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领导、监督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学校成立“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组,按照“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统筹“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各项具体事宜。
第六条 学校成立“专升本”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见表1)
表1 招生计划(总计划数100人)
第八条 招生计划的种类
1.普通计划。即面向2022年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招生的计划。
2.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计划。单列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脱贫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
3.免试计划。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选择其中一类免试计划报考。
①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招生计划。具体办法见《湖南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②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招生计划。竞赛获奖免试生范围包括高职(专科)就读期间(截止到2022年3月1日)获奖的两类应届毕业生:第一类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第二类是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的应届毕业生。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九条 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1.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2年6
月3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或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
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十条 我院“专升本”考试招生的每个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每科总分100分,均采用闭卷考试。
1.各专业考试科目(见表2)
表2 各专业考试科目
2.考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时间:2022年5月14日
4.各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1)。
5.符合《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3号)文件要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学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但需参加由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具体见附件2:《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 “专升本”招生考试(护理学)职业技能测试方案》。
测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测试时间:2022年4月23日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严格落实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1.普通考生录取。分专业,根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学院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合考生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得分择优录取。
4.竞赛获奖考生。依据学院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合考生在校期间成绩及综合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得分择优录取。
5.在2022年6月3日前,我院会在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官网(https://sdw.hunnu.edu.cn/)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拟录取名单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第七章 学籍管理
第十二条 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学籍注册工作,逾期不再办理入学和注册手续,注册时将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学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第十三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专升本”学生进行学籍管理。“专升本”学生直接进入我院录取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在院学习两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
缴费时间:2022年4月6日--4月10日
缴费方式:登录中国建设银行手机APP缴费,缴费流程请在2022年3月29日后登录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官网(https://sdw.hunnu.edu.cn/zsjy/zsgz/zsgz1.htm)(见附件3)。
第十五条 学习期间收费标准根据湖南省发改委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收费标准见表3。
表3 收费标准
注:加“*”号专业收费标准为热门专业收费标准。
第九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因素,我院将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另行通知考试时间等相关事宜。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树达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招生政策相关事宜)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53850
树达学院教务办(咨询考试相关事宜)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637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