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学院2022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长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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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5 17:47:14

长沙学院2022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为确保长沙学院2022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长沙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市为主管理”体制。学校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高校。学校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长沙支柱产业集群,构建以工程应用类学科专业群为主体,文化创意类与现代服务类学科专业群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省实践教学示范中心、省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国家、省级实践教学平台34个。

学校全称:长沙学院;

英文名称:Changsha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1077;

办学类型: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招生专业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专升本工作重大决策和协调部署。

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和专升本纪检监察办公室。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专升本纪检监察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确保学校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招生对象

根据普通高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并参照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含免试生)可报名参加我校专升本招生考试:

1.遵纪守法,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在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且2022年6月30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应届毕业生;或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及入伍期间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且在报名前还没有解除处分的。

2.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仍处于停考期的。

四、招生专业

本校总招生计划100人(含免试计划11人),在 8 个本科专业中进行招生(见表一),其中免试计划单列。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表一 长沙学院2022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长沙学院2022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五、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27日

六、考试

1.非免试生考试。我校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考试规定,统一组织非免试生的选拔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3门,每门考试科目满分为 100 分,三门总分 300 分;各专业考试科目大纲可登录学校教务处网站查阅。选拔考试拟定于5月15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案将在我校教务处网站公布,也可见准考证;5月18日前按要求将成绩录入专升本信息平台。

2.免试生测试。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竞赛获奖学生的免试招生实行免文化课考试,我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取得的测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退役大学生士兵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生的测试时间拟定于4月23-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方案将在我校教务处网站公布。

3.准考证领取。我校将于5月上旬完成考生考试考场安排,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

七、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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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录取。

1.免试生录取。免试生的录取工作于4月25日前完成。根据考生的综合测试成绩,结合考生获奖情况、考生志愿、高职在校期间或服役期间的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退役大学生士兵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2.普通考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5月15日左右进行。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参照本校其他专业录取率的平均水平合理确定该专业普通考生的录取率。

3.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适当提高脱贫家庭毕业生的录取率,原则上不高于本专业常规录取率10个百分点的比例。具体录取时,脱贫家庭毕业生与普通考生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完成后,如该专业的脱贫家庭毕业生录取率没有达到比例(常规录取率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以该专业脱贫家庭毕业生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进行计算),通过追加并单列部分计划录取脱贫家庭毕业生。

4.追加计划。录取过程出现的考生同分成绩,脱贫家庭毕业生及免试生录取计划不足等情况时,我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报省教育厅统筹研究后增加追加计划。脱贫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需要追加计划,但纳入学校该专业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5.公示。录取结束后,我校及时将录取数据(含考生成绩、拟录取名单、照片、免试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信息等)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无误后,于6月10日左右在学校官网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6.毕业资格审核。按照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对拟录取的应届毕业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省教育考试院将我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经对录取名单与其在学信网上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核查结果办理最终录取手续,我校对通过核查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收费标准

1.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130元/人,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我校缴费。

2.学习期间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杂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交清。

九、复查及体检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十、学籍学历管理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实际时间填写。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招生章程在长沙学院官网及教务处网站发布,考生可在教务处网站查阅专升本考试招生动态信息及相关通知。

2.本章程发布后,如果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本章程由长沙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3.专升本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98号;邮编:410022;

联系人:教务处学籍科;

联系电话:0731-84261340;

学校官网:http://www.ccsu.cn/;

教务处网址:http://jwc.ccsu.cn/;

招生违纪举报电话:0731-84261284。

4.本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也不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或组织复习培训。请各位考生依据考试大纲自主复习,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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