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国家交通运输实训基地
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第三批全国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
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
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批准确定的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教育部、财政部首批命名的职业教育汽车维修实训基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教育部2020年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
交通运输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特殊岩土工程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中国-东盟交通职业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第四十五、四十六届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
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技能赛项竞赛集训基地
新疆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
自治区首批课程思政试点高校
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自治区博士后工作站)
自治区团委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基地
自治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丰田公司T-TEP(丰田技术教育课程)项目合作校
东风雪铁龙-新疆培训中心
沃尔沃建筑设备西北区能力发展基地
一汽-大众TQP项目合作校
上汽-大众SCEP项目合作校
我们的荣誉
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
全国交通运输系统“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
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
全国“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
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交通运输部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开发建设新疆奖状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自治区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自治区第一届文明校园
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
自治区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
自治区直属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2020年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竞赛先进集体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3年,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多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交通运输类专门人才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学院成为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职业教育示范院校,2017年,被认定为“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被认定为全国200所“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发展迈向新时代、踏上新征程。
学院因自治区的交通而生、因行业而兴、因行业而强。建校近70年以来,学院始终坚持“立足交通,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行业发展,紧紧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建设,先后为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培养人才近8万人,成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建设的主力军,大批优秀人才已经成为交通行业各条战线的中坚和骨干力量,学院被誉为“新疆交通运输人才摇篮”,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校园占地858.73亩,建筑面积22.97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总值6.47亿元,馆藏文献71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5亿元。全日制各类学生11695人,教职工654人(高级职称176人、博士研究生10人、硕士研究生332人、在读博士研究生33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30.1%,“双师型”教师32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比例达到81%。学院有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3人、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项目中国教练员1人、世赛全国选拔赛裁判1人。学院实习实训条件优越,建有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1个、校内理实一体实验实训室109个、生产性实训基地11个,校外实训基地228个,可容纳4500人开展企业见习、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
学院紧紧围绕教育强国、交通强国国家战略,服务自治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中心建设与交通强国试点省区建设需求,设有道路桥梁工程、汽车工程、机电工程、运输管理、人工智能工程、人文基础教育、马克思主义、继续教育等8个二级学院,开设土木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能源与动力工程、物流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5个与本科院校联合开办的应用型本科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水路运输安全管理、智能交通技术等37个全日制高职专业,覆盖了公路、铁路(轨道)、水运(海事)、邮政(物流)及综合交通运输领域,获批教育部高水平骨干专业项目认定10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发展项目2个、自治区首批高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群1个,自治区特色专业9个。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自治区建设“教育强区”的战略思想,主动服务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和交通强国新疆区试点建设,整体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在自治区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各项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同时,学院是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国家职业教育汽车维修技术实训基地、第45届、46届世界技能大赛汽车技术项目中国集训基地、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全国交通运输实训基地、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自治区博士后工作站)。2020年12月31日,由学院牵头,政、行、企、校共57家理事单位共同组建新疆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挂牌成立。
“十四五”时期,学院将紧跟教育强国、交通强国国家战略,立足服务自治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交通枢纽中心建设,按照“一年强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创‘双高’”、五年进本科”的发展战略,以教育现代化为指引,以内涵式发展为途径,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深化改革创新,坚持开放办学,全面提高学院办学治校能力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成“特色鲜明、行业一流、国内知名、文明开放、师生幸福”的高水平高等职业教育学校。
第一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1440人,专业大类及专业计划如下表(实际招生计划以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第二章 报名
一、报名对象:符合2022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名时间:待定。
三、报名注意事项(参考2021年文件):
1、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四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2、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简章,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文科考生只能选择文理兼招专业不能填报理科专业,按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单独招生录取考生进校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第三章 考试及录取(参考2021年文件)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考试及录取工作。
一、考试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线上面试为主,线上面试时间待定。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普通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四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总分300分。
二、录取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招生院校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别院校。
(二)录取规则:依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执行招生计划情况。
1、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报考学院文理科各专业单列类(选考外语)、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包含55分)。
3、男女生比例原则不限。
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汽车电子技术、铁道供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电梯工程技术等专业招收男女不限,女生只招收明确填报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汽车电子技术、铁道供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电梯工程技术等专业志愿考生,不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调剂女生;
5、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根据考生总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时间:待定。(公示平台:www.xjjtedu.cn以及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院校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联系。
(四)考生确认:时间待定,拟录取考生需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确认后的名单为招生院校最终拟录取名单。
(五)相关事项。2022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待定。
第四章 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三、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五章 考生须知
收费标准: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费。
◆学费:3300元/学年;
◆住宿费:600~800元/学年。
◆教材费:按实际收取。
第六章 奖学金
◆国家: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6000元)。
◆企业:“中辰”奖学金、“梅花”奖学金、“瑞华赢”奖学金、“沃尔沃”奖学金、“新科沃”奖学金。
◆学院: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
第七章 助贷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特困4400元、困难3300元、一般困难2200元。
二、新疆助学金: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三、勤工助学岗:学院针对家庭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四、助学贷款:被录取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学院报到时,将生源地贷款的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工作处资助办公室。
第八章 来校报到乘车路线
一、市内公交乘车
乘1路、19路、43路、76路、157路、302路、307路、518路、526路、701路、913路、916路、917路在家佳乐站换乘613路、19路在十三户(天化)站下车,由学院东门进入学校。
二、乌鲁木齐站、长途汽车站
乌鲁木齐站北广场站乘54路至卡子湾站,换乘19路、613路、至十三户(天化)站下车,由学院东门进入学校。
三、南郊客运站乘车
在三屯碑站乘坐109路、537路、915路在钱塘江路站换乘D001金杯车至十三户(天化)站下车,由学院东门进入学校。
四、自驾车、出租车路线
驾车驶入河滩路向北行驶,上沙河桥(米东区入口)进入永顺街,由学院北门进入学校。
五、特别提示
指定报到时间乌鲁木齐站、飞机场均有专人接站。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联系方式:0991-3392065、3392000
传真:0991-6861430
邮编:83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