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安徽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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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10:45:56

学校全称: 安徽医科大学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办学地址:

梅山路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81 号

翡翠路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 15 号

东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河路(原玉 皇山路)

联合培养院校: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地址: 安 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 1588 号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地址: 安 徽省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 9 号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地址: 安徽省六 安市皋城中路 406 号

1.  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

1.1 招生专业计划(表 1)

表 1  安徽医科大学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计划

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 1 )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招生计划包含

在以上招生计划内。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考生报考专业 总计划的 10%。

(2 )所有专业学制均为 2 年。

1.2 招生专业范围(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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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名

2.1  报名条件

2. 1. 1 2022 年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 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 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 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 毕 业生;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具备普通高职(专科) 学历的退役士兵。 所有考生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报名,并取得考生号。身体 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体检要求, 同时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毕业专 业非以上专业(类) 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升本专业。

2. 1.2  申请我校技能大赛鼓励政策的考生: 根据《安徽省教育 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 的通 知》 (皖招办〔2014〕2 号) 有关政策,获得我省教育厅等部门联 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 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 应届毕业 生且高职阶段专业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招生专业范围的要求。

2.2  报名办法

2.2. 1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  省应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

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安徽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操作办法》 ( 皖招考〔2022 〕1 号)的要求在 2022 年 3 月 18  日 10:00 至 3 月 22 日 16:00 报名,并通过微信小程序随时关注自己 的审核状态,在 3 月 24 日 17:00 前完成缴费。具体报名操作流程 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2.2.2  意向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在安徽省应征入  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职(专科) 学业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将下  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电子档并命名为: 省  外就读退役士兵+考生姓名+2022 专升本报名材料( PDF 格式文件) 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ahmuzsb@ahm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  为: 2022 年 3 月 21 日 12: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  时无效) ,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联系

电话: 0551-65167746 )。我校将于 3 月 21 日 17:00 前告知资格审 核结果。

( 1 )材料清单: a.  承诺书( 附件 1 );b.  身份证正反面; c. 毕业证书(或由毕业学校出具加盖红章的包含就读学校、专业、 毕业时间等信息的学籍管理系统页面截图) ;d.  退役证。

(2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按“2.2. 1”所述的报名流程完成 报名并及时联系我校进行审核(联系电话: 0551-65167746 )。注 意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以免耽误。

2.2.3  所有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赛获奖 鼓励政策考生须将下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按清单顺序编号扫描为 电子档并命名为考生类别+考生姓名+2022 专升本报名材料(PDF 格式文件) (例: 申请 xxx 专业鼓励政策考生张**2022 专升本报 名材料.pdf)发送至我校招生办邮箱 ahmuzsb@ahmu.edu.cn(邮件 接收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2 日 16:00, 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 时间为准,过时无效) ,提交材料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 功提交(联系电话: 0551-65167746 )。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退役士兵考生: a.  承诺书( 附件 1 );b. 申请表( 附件 2 );c.  身份证正反面; d.  退役证; e.  立功受奖证 书。

申请技能大赛获奖鼓励政策考生: a.  承诺书( 附件 1 );b.  申 请表( 附件 2 );c.  身份证正反面; d.  获奖证书; f:高职阶段成 绩单。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备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 责。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 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提交虚假信息或材料 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 档案。

2.3  资格审核

2.3. 1  根据皖招考〔2022〕1 号文件规定,考生报考资格由毕 业院校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不具备我校报名资格。我校将对 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2.3.2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和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的 资格通过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 应的鼓励政策,可参加 2022 年 4 月 9 日- 10 日举行的普通高校专 升本考试。

如考生不能按期毕业、重复录取等原因造成无法入学后果,由 考生本人负责。

2.4.  缴费

报名考试费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要求执行,我校不再另 外收取其他报名考试费用。

2.5  打印准考证

公共课考试准考证按照省考试院统一要求自行打印,具体时 间和办法请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 试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微信小程序。

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4 月 1 日起,考生可登录安徽医科大学招  生网“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打印系统” 自行打印《安徽医科大学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  准考证》 。

3.  考试

3.1  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 层次升 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2 号) 文 件要求,招生考试实行“2 门公共课(各 150 分) +2 门专业课(各 150 分) ”的测试方式,其中公共课实行统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试 院负责组织。符合免试条件的退役士兵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公共 课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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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自行组织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课考试。各专 业的专业课考试大纲详见我校招生网(链接:

https://zs.ahmu.edu.cn/2022/0222/c7123a116034/page.htm )。

参加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录取:

在安徽省应征入伍的高职(专科) 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 生) 应征入伍,服役期间未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退役后完成高

职(专科) 学业,填报我校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 将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 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面试通过并经公示无 异议后可直接录取( 面试方案另行公布,面试时间<暂定于 2022 年 4 月 10 日后>和地点另行通知) 。

技能大赛免试考生的录取:

3 月 23-24 日我校将依据教育厅下发的获奖名单对考生提交的 资料进行审核。3 月 25 日我校将通知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来我校 面试,面试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面试方案另行公

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不通过的考生仍可参加所 填报计划类别对应的考试(或面试) 。

3.2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公共课统考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 组织实施。公共课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市,考 点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专业课考试地点设在安徽医 科大学梅山路校区,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表 4  安徽医科大学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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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成绩公布及复核

公共课: 按皖招考〔2022〕1 号文件执行。

专业课: 专业课成绩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考生

如对自己的专业课科目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 按通知(另发) 要求向我校招生办提出查分申请。专业课成绩复 核工作在我校纪委办公室监督下进行。成绩复核范围为非选择题 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报考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职 业适应性面试结果和专业课成绩同步公布。

4.  录取

4.1 录取总体原则

所有专业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 层次升入本科教育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高〔2020〕2   号) 、《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 皖  征〔2020〕7 号)和皖招考〔2022〕1 号文件精神,德智体美劳全  面考核,择优录取;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

4.2  录取细则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以下录取细则, 结合考生志愿进行录取。

4.2. 1  申请三等功鼓励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 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免试录取。

4.2.2  申请技能大赛鼓励政策考生: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 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考生填报的志愿,根据面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的 10%。 面试同分考生按高职(专科) 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 序,择优录取。

4.2.3  填报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 适应性面试,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排序,按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择优录取,面试同分考 生按高职(专科) 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 取。

4.2.4  填报普通计划志愿的考生(非专项计划) :

在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且专业 课达到我校划定的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专业课合格分数线按专业 招生计划数<去除免试录取数>与每门专业课科目合格生源数不超

过 1:2 的比例确定每门专业课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课考试合

格分数线每门不低于 50 分) 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公共课+专业课 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成绩总和相同, 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 英 语、专业课科目 1 、专业课科目 2 、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4.2.5  填报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原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 划的考生录取细则与普通考生录取细则相同,单独排序,按相应

专项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4.3  计划调整原则

若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尽可能满足考生 志愿。调整总体顺序为: 专业内计划调整、专业间计划调整、外 校生源调剂。

计划调整规则为: 按各专业(各类型计划) 剩余合格生源数确 定计划分配比例,缺额计划按比例分别分配至各合格生源充足的 专业(计划类型)。

4.3. 1 专业内计划调整

专业计划包含: 普通计划、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 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若专业某一类型计划有计

划剩余,则优先按计划调整规则在专业内(不跨联合培养点) 其 余合格生源充足的计划类型之间调整,调整后仍有计划剩余的进 行专业间计划调整。

4.3.2  专业间计划调整

若某专业经专业内计划调整仍有计划剩余的,在同一联合培养 单位内,将该专业的缺额招生计划按计划调整规则调整至合格生

源充足的其他专业进行录取。经 “培养单位内计划调整”后,仍 有剩余缺额的招生计划用于进行 “培养单位间计划调整”,即缺 额招生计划剩余部分按计划调整规则调整至我校其他联合培养单 位的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

4.3.3  外校生源调剂

若经专业内计划调整及专业间计划调整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 计划,在公布缺额计划后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生源调剂。

调剂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  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一 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  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 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填报免试退役士兵计划调剂志愿的 考生除外) ;c.  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  专业 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相应专业课考试科目合格分数线。

调剂录取原则: 我校将依据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公共课考试科 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 录取,单科顺序为: 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

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接收调剂办法: 我校对填报免试退役士 兵专项计划缺额计划的考生组织面试。面试合格考生根据其面试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缺额计划数择优录取,面试同分考生 按高职(专科) 阶段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4.  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 网址: zs.ahmu.edu.cn )发布,请 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5.  报到注册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新生报到指南》 (随录取通知书寄发) 中要求的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 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与 报名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免试退役士兵,不再享 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6.  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新生报考及录 取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 取消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考生自负。

7.  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 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 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 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 (教学〔2002〕15 号) 精 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 “在本校 × ×专业专科起 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 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 (皖发改价费〔2021〕348 号) 等文件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

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 以省物价主管 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 政策。

8.  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构建了包含“奖、 贷、助、勤、补、减、免、偿”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学 校审批等方式申请各类资助项目,同时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为家庭 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 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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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涉嫌违法 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刑法修正案(九) 》

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10.  其他须知

10.1  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

10.2  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在学校普通专升本招 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10.3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 点高校举办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通知》 (皖教秘高〔2014〕6 号)要 求,我校及其教职工(含与学校有劳动关系的临时工作人员) 严 禁举办或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升学考试考前辅导。严

禁参加专升本本科高校为社会中介或培训等机构进行教学、宣讲、 讲座等任何形式的辅导活动提供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等校内 场所。严禁高校人员参与升学考试考前辅导的教学等任何形式的 活动。

10.4  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zs.ahmu.edu.cn )是我校相关 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 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 本人承担。

本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 生,学校及工作人员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  等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 0551-65167727;安徽省 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 0551-63609561,举报信箱:

jiancha@ahedu.gov.cn。

11.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51-65167746

学校网址: www.ahm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 zs.ahmu.edu.cn

本章程由安徽医科大学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尽事 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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