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项目招生计划为60人,全部为理科计划。具体招生专业有:植物生产类(包括农学、植物保护、园艺、种子科学与工程4个专业)、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2个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生态学、资源环境科学、应用气象学、环境工程、土地资源管理、环境科学6个专业)、农业工程类(包括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工程2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包括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等3个专业)、土木类(包括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土木工程2个专业)、水利类(包括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3个专业)、经济学类(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3个专业)、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3个专业)、化学类(包括化学、应用化学2个专业)、园林、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车辆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力学、社会学、传播学、农村区域发展等。
我校根据各省相关考生数量及我校生源情况初步确定了各省拟认定人数(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考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项目的考生应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生源所在地为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2个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报考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员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勤奋好学、成绩优良、预计高考成绩可达到我校录取要求的理科高中应届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