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2005年3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09年5月,广州市政府批准学校加挂“广州社区学院”牌子。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塑校、特色兴校”。办学定位是:立足广州,面向粤港澳大湾区,服务城市发展;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与社区教育;以专科职业教育为基础,积极拓展本科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遵循职业教育规律,致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凸显城市建设与城市服务办学特色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社区教育与服务示范中心和岭南文化传承基地。学校发展的四大办学优势是:北上广一线城市的中心区、国家重要中心城市的风景区、文理工艺专业兼有的综合区、毕业生高就业率的示范区。
学校办学历史最早可以追溯至1962年,60年来为社会各界培养了30多万人才,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2009年12月,学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20年4月被广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位于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广州,现有广园南、广园北、海珠、滨江、越秀、花都6个校区,均分布在中心市区。主校区广园南、广园北校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白云山下、麓湖之畔。广州科教城新校区已开工建设。学校建有多功能的现代化图书馆,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宿舍楼、学生活动中心、室内外体育场馆等设施一应俱全。智慧校园、绿色校园、人文校园、平安校园建设持续推进,整体建设与应用水平在全省高职院校中位居前列。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生(学考+网测)招生专业一览表
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生(学考+校测)招生专业一览表
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生招生专业一览表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专业一览表
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专业一览表
注:以上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1〕7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
(一)普通高中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1.已参加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参加了2022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且3门科目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含加分)不低于100分。
3.已被2022年“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二)面向中职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1.已参加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
2.我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职生的各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3.我校自主招生中的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制3年,只招收听力障碍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且必须持有《*******残疾人证》才能报考。
4.已被2022年“3+证书”、“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三)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1.已参加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或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
2.报考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的考生须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如考生非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须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3.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四)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
1.已参加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或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
2.退役军人考生在志愿填报前,需由县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并在报名时上传身份核验表。
四、报考方式及考试费用
(一)报考方式
5月12日至15日,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2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人报考条件,在“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学考+校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不分考生类型)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六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经我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调剂选项。
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听障专项(计算机应用技术、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选择“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报考。
(二)上传报考材料
1.普通高中考生“学考+网测”、“学考+校测”的报考资格由网上报名系统直接验证。
2.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证明(含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附件1);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版。听力障碍考生须上传《*******残疾人证》(照片页和残疾类别页扫描件)。
3.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与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4.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县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附件2),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并在报名时上传身份核验表。
5.符合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系统中录入参加的职业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
(三)免试申请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函〔2013〕3号)等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经我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
获免试资格的考生请选择“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方式报考,报考专业统一选专业代码为“999其它专业”,在系统中录入参加的职业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同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报名成功后下载填写《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自主招生免试资格申请表》(附件3),于5月15日前连同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发至电子邮箱weijj@gcp.edu.cn。
我校将会通过电话告知审核结果,请注意来电号码020-86375471。
(四)考试费用
自主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五)缴费方式
考试费由我校统一收取,采用微信支付的方式,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2年5月17日前用微信扫描下方收费二维码(注意不能使用支付宝扫码),按照流程指引支付考试费。
第一步:扫描二维码或关注“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信息服务”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点击菜单“【微信校园】”,看到【学生缴费】;进入绑定新用户页面,显示绑定账号: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点击确定。
第三步:点击“我的信息”;查看、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确认。
第四步:点击“待缴信息”,勾选本次要缴纳的考试费确认收费金额后点支付
第五步:完成支付扣款成功后,可返回登录页面查看缴费历史查询缴费记录。
重要提醒: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支付考试费将视作考生本人放弃报考,按文件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核方式及考试安排
我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下同)+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根据生源类型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普通高中考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重要参考。“文化素质”统一采用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即“学考成绩”(满分值为450分)。
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简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的方式进行。
其他专业采用学校自主命题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即“校测成绩”(满分值为10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有关技能和相关特长,以及对专业、学校人才培养、专业工作岗位等方面的初步认知情况。
面向高中毕业生考核总分合成方式为“学考成绩+网测成绩”或“学考成绩+校测成绩”。
(二)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中职考生
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总分合成方式为“文化基础考核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
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和职业技能考试由我院根据招生专业要求自主命题。综合文化知识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内容以与专业相关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职业技能主要考察考生与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考试须参加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总分合成方式为“文化素质考核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
(四)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计划免文化素质考核,须参加由学校自主命题、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100分。
(五)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函〔2013〕3号)等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相关赛项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
(六)职业技能考核免考条件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若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C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报考相关专业(不含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经我校核实资格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职业技能考核,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按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计算。
本次自主招生考生参加职业技能考核(面试)不设入围比例。
准考证打印、详细考试方式、考试大纲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cp.edu.cn/和微信公众号(gcpzj13929)。
六、录取规则
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我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院我校招生网站公布的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一)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学考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拟录取高中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其中普通高中生“网测”成绩不得低于“网测”满分值的60%。
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考+网测”或“学考+校测”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职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素质考核(学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
(二)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即不低于140分;拟录取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即不低于60分。
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文化基础考核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录满计划为止。面向中职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和职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综合理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即不低于40分。
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核成绩+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录满计划为止。面向中职考生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招生录取规则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计划免文化素质考核,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100分。我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的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即不低于40分。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录满计划为止。
七、人才培养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
1.我校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和不同专业培养要求,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具有较强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的人才培养方案。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实行脱产学习。
2.通过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的学生,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我校开展普通现代学徒制专业试点招生,实行先招工后招生的方式,招收普通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普通现代学徒制实行校企合作自主招生、实施交互联合培养。
1.我校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要求,牢牢把握现代学徒制“招生招工一体化、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双重身份、校企双主体育人”基本特征,加强对试点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切实提高试点人才培养质量;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根据生源特点,制定和实施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
2.我校普通现代学徒制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实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知行合一、在岗成才。本专业现代学徒制学制2年,培养模式为:0.5+0.5+0.5+0.5教学模式。学徒(学生)第一、第二学期学习以学校教师为师资主体,企业师傅为辅,主要学习文化素养课、基础技能课和专业基础课;第三学期,针对企业生产实践中碰到的问题,有针对性进行技能提升和理论学习,系统学习专业核心操作技能和服务技能,提升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徒(学生)第四学期在企业进行岗位培训为主的技能训练,以企业师傅为师资主体,学校教师为辅,在企业强化基础技能,采用在“学中做、做中学”的方式教学,让学徒(学生)在企业真实生产环境中接受企业师傅指导和企业工作环境熏陶,习得中高级职业技能和基本礼仪,养成职业素养。
3.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
(三)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
1.我校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2022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3号)等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试点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协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强化协同培养,严格教学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2.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入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
八、报考流程
九、时间安排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需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报考要求,无法确认的可向我校咨询并明确。因未认真查阅我校专业报考要求而在填报志愿后无法获得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经我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
(二)考生经我校确认报考资格后须按学校要求缴纳考试费,考生缴纳考试费后不再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尚有部分考生未进行普通高考体检。对于暂无体检数据的考生,先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分数排位情况,按照我校自主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6375471、86375473
咨询官方QQ群:450354867、205264598、466578094、458735387
关注微信公众号“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就业”(gcpzj13929)后台留言咨询
学校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
通信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248号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405
联 系 人:魏老师、罗老师、李老师
传 真:020-86375471
电子邮箱:gcpzs@gcp.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gcp.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cp.edu.cn
附件2: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docx (13.34 KB)
附件3: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自主招生免试资格申请表.doc (22.51 KB)
以上内容来源于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
http://cms.gcp.edu.cn/function_recruit/zs/zhaoshenggonggao/zhaoshengbangonggao/1g2mn7nqdfjjv.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