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是市属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专院校,成立于2002年3月,现有计算机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外语系、自然科学系、人文社科系、艺术体育系。
二、招生对象
(一)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如考生非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须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
符合2022年广东省普通高校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役军人考生在志愿填报前,需由县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并在报名时上传身份核验表。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四、培养模式
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学习形式,采取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探索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
五、学籍管理
专项试点班学生在2022年秋季入学,符合我院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制统一为3年。专项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入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六、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5月12日至15日,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2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选择“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或者“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不分考生类型)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三种考核方式中一种填报志愿、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
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我院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需向我院咨询并明确。经我院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
七、入学采用的考核方式及考试时间、地点及录取规则
(一)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计划免文化素质考核,由我院自主命题、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我院按招生专业大类组织命题,根据高职自主招生选拔性考试的特点,适当增加试题区分度。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00分。
(三)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考生
取得与我院所招生专业相关的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核实资格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后可免试录取。
考试时间:2022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1.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考点(汕头市金平区金园路23号)
2.潮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录取原则:先录取免试入学考生,其余考生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1.当同类人员投档总分相同时,有技能证者优先录取。
2.当同类人员投档总分相同时,且没有技能证书的情况下,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八、收费和资助政策
(一)专项试点班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等费用。
(二)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班学生,可按《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要求申请资助。具体资助政策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www.xszz.cee.edu.cn/)查询。不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学生,自行支付学费等费用。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4-88607737、88630402
咨询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园路23号招生办公室
以上内容来源于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https://www.stpt.edu.cn/zs/2022/0511/c276a22766/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