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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通毕业年级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普通文科类:178分
(二)普通理工科类:150分
(三)计算机类:149分
(四)英语类:206分
(五)艺体类:161分
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普通文科类:146分
(二)普通理工科类:110分
(三)计算机类:111分
(四)英语类:172分
(五)艺体类:144分
以上内容来源于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s://www.cqksy.cn/site/ShowArticle4.jsp?ArticleID=6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