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办学层次:民办高职(专科)学历教育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专科学历
第四条 学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邮编:102206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讨论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和审定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专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理事会、**和学校行政领导共同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学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原则上不单列预留计划。预留计划只用于计划跨省协商环节和未完成计划省际转出转入。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1:1
2.专业分配原则
(1)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物理科目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历史科目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2) 艺术类考生录取:文化课,专课成结均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省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若仍相同,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3.加分政策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1)我院在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中,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选科要求:3+3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不提科目要求;3+1+2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提科目要求。
5.若艺术类专业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成绩有多种计算方式,以其中文化课成绩权重最高的计算方式为准。若艺术类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2.单科成绩要求:考生志愿和总分相同的,择相关科目成绩高者录取(文、艺专业参考语文科目成绩,理工类专业参考数学科目成绩),北京总分相同的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现代文秘(空中服务与礼仪)专业基础要求: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身高要求:女生:162cm-175cm;男生:172-188cm;
(2)体重要求: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 ×10%;
(3)视力要求:单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C字视力表0.5。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4)皮肤要求:肤色好,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纹身、狐臭;
(5)语言听力要求: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6)形体要求: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 “X”型腿、“O”型腿;
(7)健康要求: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8)政审要求: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4.其它要求
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机务维修)专业22800元/年/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应用技术、大数据应用)专业22000元/年/人,工商企业管理(文化与旅游、西班牙企业文化与管理)专业21800元/年/人,音乐表演(器乐、声乐与现代音乐表演)专业26000元/年/人,戏剧影视表演(影视表演)22000元/年/人,早期教育16800元/年/人,现代文秘(空中服务与礼仪)19800元/年/人,现代文秘(地勤服务)17800元/年/人. 住 宿 费:2600元/年(空调6人间);
第十四条 国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学院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为这一学生群体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扶持,为其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应持考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学杂费和通知书中的其它要求,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
2入学资格复查: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邮编:102206
咨询电话:400-180-1985、010-51731888、51731836(Fax)
在线咨询QQ: 800180985
学院网址:http://www.jgy1985.cn
招生网址:http://www.1985edu.com
乘车路线:
公交乘车路线:乘公交670、945、昌52、昌66路到城铁沙河站下;
地铁乘车路线:乘地铁昌平线至沙河站下车A口出站向南行200米即到;
自驾车路线:京藏高速22号(百沙路、小汤山)出口出,见红绿灯右转,直行过地铁高架桥50米见中石化加油站右转200米路西。
第十七条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变化与本章程不一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