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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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4 14:39:38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农业大学

2.办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97.2万平方米(约合2955.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4平方米;生师比20.1;专任教师1062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3.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574.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6141.2元;图书132.7万册,生均图书57.3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辽宁省2022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学校的预留计划比例不超过总计划的1%,预留计划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下使用,使用办法如下:一是平行志愿投档,当投档线有多名同分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时,为了保证考生利益,追加计划录取;二是当生源省份模拟投档分数线或一本线上生源非常充足时,在投档前可向该省调入计划,录取优质生源。同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使用办法。

三、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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