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浏览
2022-06-16 10:22:58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民办学校招生章程备案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代码及学院全称

1404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二、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

四川川音绵阳艺术学院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举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三、办学学制及层次

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

四、办学性质及类型

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院校类型

文化艺术类。

六、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我院将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志愿填报指南或招生计划合订本。

七、培养目标

学院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精神,弘扬“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理念,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路径,推行开放式、应用型、“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融合、文化与艺术融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办学模式,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素质高、能力强、会创新”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以及播音主持等工作;从事书法、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休闲体育和公共艺术等工作;从事风景园林、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表演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工作;从事游戏艺术设计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金融工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及宝石鉴定及设计工作;从事民族学、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历史建筑保护等工作;从事国学教育和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等工作;从事数据科学与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相关工作。

八、外语语种

除英语、旅游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外,其余专业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九、男女生比例

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十、身体健康要求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一、录取规则

(一)除民族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仅招文科生,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数字广播电视技术专业仅招理科生外,其余专业均文理兼具体如下:

层次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